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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5-1406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委市政府接待工作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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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预算情况 文件编号:

玉环市委市政府接待工作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 接待办 发布时间:2025-03-31 16: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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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接待办
发布时间:2025-03-31 1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2025年玉环市委市政府接待工作中心部门预算公开(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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