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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307795338C/2025-1409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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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玉环市卫生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1 16:12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1 16:12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各产品抽样数量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卫生裤

15包(每包≥5片)

12包

3包

2 检验依据

表2  湿巾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复检样品

备注

2

PH

GB/T 39391-2020

备样

/

3

甲醛含量

GB/T 39391-2020

备样

/

4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GB/T 39391-2020

备样

/

5

交货水分

GB/T 39391-2020

备样

/

6

细菌菌落总数

GB 15979-2002

不予复检

/

7

大肠菌群

GB 15979-2002

不予复检

/

8

绿脓杆菌

GB 15979-2002

不予复检

/

9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15979-2002

不予复检

/

10

溶血性链球菌

GB 15979-2002

不予复检

/

11

真菌菌落总数

GB 15979-2002

不予复检

/

12

标识

GB/T 39391-2020

备样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依据卫健委“卫监督发[2005]515号”《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十九条“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不予复检”及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第7.3条“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和同批产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的规定,微生物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不进行复检。

复检时所检测的样品为备用样品。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39391-2020 女性卫生裤

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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