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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082/2025-14106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4-21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玉发改价格〔2025〕24号

玉发改价格〔2025〕24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环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玉环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试行)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09: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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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09:55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公益性公墓经营(管理)单位

为加强我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台州市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4191号)等文件精神,经成本调查、意见征求、集体商议等程序,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市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形式

公益性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益性公墓包括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含骨灰存放处,下同)和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下同)。

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具备开业条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投资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公墓单位是指经营或管理公墓、向用户提供墓穴和配套殡葬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二、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及适用范围

1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公墓双穴使用费基准价14369/双穴,上浮幅度限15%,下浮不限。公墓单位可根据成本,按照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价格

2其他墓穴价格。对于单穴、三穴、联建墓穴等,公墓单位可分别按不高于穴使用费标准的60%50%40%比例自主确定单个穴位使用费标准。公墓单位应当对低保户等困难家庭实行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公墓单位确定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原则上单穴不高于5000/每穴。

3作价公式墓穴使用费=成本+税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墓穴占地和应分摊面积的土地费用)、墓穴建设费用(墓体材料费和建设的人工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墓区绿化、配套的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应分摊的管理人员、办公、销售、财务等费用)和预留维护经费。

4上述标准适用于在本通知发文前已经民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存量公益性公墓(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单独核价的公益性公墓除外)。新建审批手续齐全公益性传统墓可参照执行。

三、公益性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

公益性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见附件12全市公墓单位不得开展清单以外的项目收费。

公益性公墓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规格要求

最高标准

1

进(退)穴费

/

400/

2

墓碑刻制服务

首次刻字(40个字以内

200/

超过40个字以外

6/

公益性公墓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四、其他事项

1墓穴使用费价格实行备案管理。公墓单位根据成本,按照基准价格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价格,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报市民政局备案后实施。

2对个别经民政部门依法审批的公益性公墓,确因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等建设成本过高,本墓穴使用费标准无法弥补成本的,公墓单位可在审批手续齐全前提下,报经乡镇(街道)同意后,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申请单独核价。核价批复前在售公墓适用上述墓穴使用费标准。

3公墓单位应将不低于15%的出售收入预留作为售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账。各公墓单位应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监督。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五、执行时间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此前已售出墓地按双方约定价格执行。

 

附件:1台州市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2台州市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市民政局

2025421


附件1

 

台州市公墓基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项目说明

进(退)穴费

骨灰进穴入葬服务,包括开封板、放入骨灰盒(坛)封穴。

遗骸进穴入葬服务,包括开封板、放入遗骸(骨)、封穴。

墓碑刻制服务

指墓碑上首次刻字、描字服务,字体的大小由各公墓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综合服务费

每二十年收取一次,用于公墓日常环境保洁、安保、绿化养护、道路维修、设施设备维护、零星维修、祭扫高峰期间维护、日常工作人员等支出。(玉环市首期费用已纳入墓穴使用费)

 

 

 

 


附件2

 

台州市公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价

单位

项目说明

个性化墓位设计费



墓位改造服务



1

墓位整体更换

在原地对原有墓位整体进行更换。

2

换碑


仅指墓碑更换,墓碑上的刻字、瓷像等费用另计。

3

墓位其他配件更换


更换墓碑时如涉及配件辅材则费用另计。

4

扩穴


在原位,不扩大面积,增加安葬穴位数量,地面墓位不变。

5

墓碑镶嵌


已完工的墓位因丧属要求在墓碑上镶嵌其他材质(如石料、铜材等)。

6

竖碑后改刻字服务

磨字、刻字、描字,字体大小分类由服务单位自行确定。

描碑

字体按小字、中字、大字、特殊字分类。

瓷像制作费



1

黑白照瓷像

指烧制瓷像,在墓碑上开孔、镶嵌的服务。瓷像的大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

彩色照瓷像

指烧制瓷像,在墓碑上开孔、镶嵌的服务。瓷像的大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

特殊瓷像制作

丧户提供逝者生前照片或底片或电脑制作,采用人工、激光雕刻等其他特殊工艺制作,粘贴在墓碑上。

礼仪服务

指礼仪落葬、周年追思、代客祭扫、接灵等丧事礼仪(不含遗体接触类服务)。

迁墓(坟)



1

骨灰



2

骸骨



更换(补)公墓证




 

 

 

 

 

 

 

 

 

 

 

 

 

 

 

 

 

 

 

 

 

抄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环市人大机关、市府办、市政协机关、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54 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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