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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735282731A/2025-14106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4-21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玉商务〔2025〕13号

玉环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玉环市电子商务专项政策扶持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0: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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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0:33

各相关企业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玉环市电商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24〕27号)和《关于印发玉环市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企〔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度玉环市电子商务专项政策扶持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玉环市注册的企业或单位。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享受或暂缓兑现市财政奖补政策:

(一)被列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严重失信名单,且未在一年内修复信用的。

(二)上年度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D类的。

(三)偷税数额较大或构成逃税罪移送司法机关的。

(四)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环境犯罪或罚款额度在20万(含)以上的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出现亡人3人及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达5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六)因产品质量、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被罚款10万元以上的。

(七)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水平低于60%的单位,暂缓兑现相关财政奖补资金;参保率未达标单位在2025年12月底前将养老保险参保率水平提升至60%及以上的,仍然给予兑现奖补资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参保率水平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今后不再给予兑现2024年度财政奖补资金。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按省人社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除以企业实际职工人数计算,具体参保率水平由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定。

二、申报要求

(一)企业须先登录玉环政企通(网址:https://czzxzj.yuhu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所有申报资料(上传资料需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企业红色公章,发票需单独传至发票管理)。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申报时,类别填写2024年度玉环市电子商务专项政策扶持资金;项目名称按本申报通知上的大类准确填写,如“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年网络销售额、公共海外仓等。

(三)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需提供纸质资料正规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红色公章,按申报通知上要求的顺序整理好,于4月30日前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地址:玉环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大楼A幢7楼711室,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未申报者不予受理纸质资料。

(四)企业发生更名、银行信息变更等情况,需于网上申报前在政企通平台修改企业基本信息。

三、申报材料

(一)“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

对首次获评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的,给予1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申报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2.“浙江出口名牌”(跨境电商)相关获评文件

(二)玉环市电商直播示范基地

对符合玉环市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标准,提前报备且规范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申报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2.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运营合同、网店营业执照、场地照片、主播名单、电商活动照片、当年度销售额后台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年网络零售额

对年国内网络零售额达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含)、2亿元-5亿元(含)、5亿元以上且年度增长20%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申报资料:

1.申报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2.网店营业执照

3.2023年、2024年网络零售数据清单(含增速)和零售额后台截图

(四)参展人员费

对企业参加由上级要求组织的境内外培育型电商展会,给予每家企业境内不高于4000元人员费或境外不高于一个参展人员费,以及参展摊位费和摊位装修费100%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2.参展现场照片、参展人员名单、参展摊位合同、装修合同、住宿发票、交通费等相关证明资料

(五)电商活动培训专项经费

安排80万元电子商务活动培训专项经费,企业、单位等机构组织开展公益性电商活动并事先报备通过的,按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助,同一机构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对第三方机构承办由市商务局委托的电商活动,予以全额支持。

申报资料:

1.申报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2.电商活动培训现场照片、签到表、宣传资料、活动方案、相关合同、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明资料

(六)公共海外仓

对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且符合建设标准并运营一年以上的,经报备后给予建设费用30%的补助,限补30万元;对租用公共海外仓开展业务且电商当年度销售额达到50万美元,按仓储服务成本给予30%的补助,限补20万元。

申报资料:

1.申报表(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2.建设或租用公共海外仓合同、发票、银行水单、后台销售额截图、海外仓现场照片(三张以上)和视频(30秒以上)、仓储服务费用清单及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四、违规责任

申报企业和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如发现弄虚作假,除全额追回补助奖励资金外,取消3年内申报市财政奖补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其他事项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申报单位不承担审计费用。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6-80757067。

玉环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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