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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082/2025-14153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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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部门收费清单 文件编号: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费清单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11: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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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05-19 11:35

 

序号

收费性质和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件

定价形式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

耕地开垦费

/平方米

二类5-7等为64元/平方米;三类8-10等为56元/平方米。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收缴。

浙政办函〔20252号


2

土地闲置费


1、对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参照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和办法征收2、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造成的土地闲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    浙政办发〔2000〕221号、浙财综〔2014〕73号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3

土地复垦费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省政府地〔1993〕33号令,《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浙政发(2009)48号  浙政令〔2010〕284号、浙财综〔2014〕73号、 浙政办法〔2000〕221号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浙财综〔2014〕73号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

1、

森林植被恢复

/平方米





郁闭度0.2以 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

 

 

15

浙财综〔2016〕16号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10




宜林地

5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成交价

国务院〔1990〕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

海域使用金


详见文件

浙政发〔2006〕71号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收费清单

 

序号

收费性质和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件

定价形式

备注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1

耕地开垦费

/平方米

二类5-7等为64元/平方米;三类8-10等为56元/平方米。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收缴。

浙政办函〔20252号


2

土地闲置费


1、对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参照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和办法征收2、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造成的土地闲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     浙政办发〔2000〕221号  浙财综〔2014〕73号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3

土地复垦费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省政府地〔1993〕33号令 《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 浙政发〔2009〕48号   浙政令〔2010〕284号   浙财综〔2014〕73号   浙政办法〔2000〕221号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浙财综(2014)73号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

1、

森林植被恢复

/平方米





郁闭度0.2以 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

 

 

15

浙财综〔2016〕16号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10




宜林地

5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成交价

国务院〔1990〕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

海域使用金


详见文件

浙政发〔200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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