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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096E/2025-14163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龙溪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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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 龙溪镇 发布时间:2025-05-23 08: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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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溪镇
发布时间:2025-05-23 08:28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龙溪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6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意见反馈至市龙溪镇社会事务办肖根弟处,联系电话:89921087。

龙溪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2018年9月 1 日-2019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

2.中学招生入学对象:初中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我镇招生范围,允许其报名龙溪初级中学。

二、招生计划

辖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凡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准招生。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更改,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

三、招生办法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等招生日程安排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安排确定公布。玉环市教育局将通过网络平台、入学服务系统、“玉环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入学报名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1.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在2025615前获得龙溪镇户籍)和在龙溪镇居住的鸡山户籍适龄儿童可以报名龙溪中心小学就读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少年(在2025615前获得龙溪镇户籍)和在龙溪镇居住的鸡山户籍适龄少年可以报名龙溪初级中学就读七年级。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若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2.镇统筹安排招生:各学校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顺序进行招生(如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学校有空余学额,则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依次类推)。批次招生由龙溪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统筹确定。后续经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第一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父母一方户籍在龙溪镇且跟随该监护人长期居住龙溪镇。

2)第二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父母在龙溪镇有房产,且在2025615日前(含615日)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3)第三批次:非龙溪籍新生,其监护人在2025615日前(含615日)在龙溪实际拥有房产,但未获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后可进行申请。

4)第四批次:在龙溪镇三龙企业和高新企业上班的非龙溪籍骨干员工子女,需提供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后可进行申请。

5)第五批次:在龙溪镇重点企业上班的非龙溪籍骨干员工子女,需提供积分办理、居住证明等相关有效证明后可进行申请。

3.非玉环籍随迁子女招生:在学区招生及批次招生后,尚有空余学额,招收非玉环籍随迁子女,以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小组。为加强2025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担任,镇纪委、发展服务办、平安法治办、社会事务办、龙溪镇派出所、龙溪中学龙溪中心小学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事关教育公平,社会稳定,社会事务办要做好招生工作的协调,制定具体的招生政策,明确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区域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的空余学额数,并具体做好具体招生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发展服务办要配合做好房产和住房的核实、做好企业入学人员名单的审核及养老保险的核对;平安法治办要协助做好外来人员入学相关政策解释;镇纪委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在招生期间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检查和督察。同时,镇政府设立招生监督电话(89921087),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镇招生办法擅自招生、违规收费的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一律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

附件:1. 2025年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2025年龙溪镇统筹生就学申请表


附件1

2025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成员:    (镇纪委)

莫川琪  发展服务办

李楚荣  (发展服务办)

朱高峰  (发展服务办)

杨秀彬  平安法治办

金凯丽  社会事务办

杨国正  (龙溪镇派出所)

陶中华  (龙溪中学)

戚豪峰  (龙溪中心小学)

 

龙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凯丽兼任。

 


附件2

2025学年龙溪镇统筹生入学登记表

企业名称


厂址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家长

姓名


原籍地


身份证号码(父母)


单位任职


家长手机号


取得居住证时间202211日之后取得有效



 


学生

关系

父、母

学生

姓名


学生身份证号码


申请入学学校及年级


本单位承诺:

本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2025      

 

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2025      

提供材料

1. 新生户口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人户口  4.积分卡

5.居住证      6.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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