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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651W/2025-14207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海山乡 发文日期: 2025-06-12 14:3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99K-2025-0001 发文字号: 海山乡政〔2025〕11号

关于印发《海山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12 14:36 浏览次数:

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12 14:36

各村、乡属各单位、海山学校:

现将《海山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山乡人民政府

2025610

(此件公开发布)

海山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办发〔202421号)、《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教〔202555号),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海山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2025 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891—2019831日出生,年满6 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审批。

初中招生入学对象: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海山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初中部。校内小升初直升工作应在公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录取前完成,一经放弃,不再享受直升资格。

二、招生办法

(一)学区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海山乡户籍适龄儿童〔在2025615日前(含615日)取得海山户籍〕进行网上报名。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在手机APP“浙里办中搜索学在台州进入,点击首页入学入园,在填写报名承诺书后,选择公办学校、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625日至627日每日6:00- 22:00

2、第二阶段网上补报:未被民转公学校录取的海山乡户籍适龄儿童回原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报名时间:76日至77日每日6:00 -22:00。逾期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二)学区外招生:海山学校在完成学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额则对学区外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招生。

1、统筹生对象: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16-717日每日6:00-22:00

2、随迁子女对象:公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积分、非积分入学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报名,注册填写报名承诺及有关信息。报名时间:719-722日每日8:00-22:00

三、办学模式

12025学年,海山学校延续依托玉环中学附中与新城学校的教育资源联合办学。海山学校就读学生,原则上一半时间在新城学校就读,一半时间在海山学校就读,期间实行公交定点定时免费接送,其中初中学生与新城学校实行同步住校管理。

2针对海山学校中考招生优惠政策:依据玉教〔202522号《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市202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海岛学校(海山学校)若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楚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玉城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坎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2人,坎门中学向该校定向录取艺术特长生必须通过学校艺术特长测试(录取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的定向生要求中考成绩必须在公办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坎门中学的定向生要求中考成绩必须在民办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四、信息公布

615日至622日,学校要把学校招生简章、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712日前乡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逾期不予登记学籍。招生结束后,录取学生的相关信息在招生入学平台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本市籍学生退回原学区学校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陈于达:13989667015 

       王宏治:15958629401

 

 

附件:1.海山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25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件1

 

海山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卢寅宾(海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林  炜(海山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于达(海山学校书记、校长)

翁家强(新城派出所副所长)

海山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林炜兼任。

 

 

 

 

 

 

 

 

 

 

附件2

 

玉环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615

 

1.发布2025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文件;

2.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做好招生报名前的宣传工作,家长多渠道了解学校各类有关信息;

3.发布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家长熟悉报名操作流程;

4.各乡镇(街道)和玉环经济开发区根据市政府招生文件制定招生实施细则,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615

622

1.各校制定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包括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入学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

2.台州市面向各县(市、区)入学服务平台内部测试;

3.平台工作人员根据测试情况及时跟进解决问题,完善平台功能,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622日前

完成公办、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直升,实验小学、实验初级中学、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政策生审核、公示和录取工作。

62527

就读玉环市公办学校、民转公的实验小学、实验初级中学、玉环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民办的玉山书院(原双语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入学服务平台统一报名(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

具体时间:625- 627日每日6:00- 22:00

628

71

市教育局、各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明确审核、复核要求),对核验不通过的,告知家长及时予以更正。

72-11

(第一阶段招生)

公办学校从 7 2日开始,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情形一:1.主城区环山小学、玉澜河小学、城关中心小学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上述3所小学7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3日完成招生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4日环山小学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5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楚门中心小学符合条件的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滨港校区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在72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3日完成楚门文兴小学等学校招生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4日楚门中心小学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5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2.75日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摇号招生并公布结果;76日民办学校完成报名缴费、民转公学校学生报到注册;77日民办学校、民转公学校完成替补录取工作;

3.76日至77日未被民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6- 77日每日6:00 -22:00);78日前除主城区、楚门片、玉环经济开发区小学外的其他学校完成审核及录取工作;

情形二:1.主城区环山小学、玉澜河小学、城关中心小学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上述3所小学78日完成审核及录取工作,79日完成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10日环山小学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11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楚门中心小学符合条件的户籍生报读实验小学滨港校区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在78日完成录取工作,79日完成楚门文兴小学等学校招生数据汇总及公布空余学额;710日楚门中心小学未能录取学生填报平行志愿,711日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2.其他学校招录按情形一的23点规定时间操作。

71218

(第二阶段招生)

1.712日前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须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 712日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在玉环市域内补招报名;715日补招人数超计划摇号录取;

3.716-717日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16- 717日每日6:00 -22:00);718日审核、录取工作。

719728

(第三阶段招生)

1.719-722日公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积分、非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具体时间:719-722日每日8:00-22:00);

2.723-728日完成审核、录取工作;

3.728日基本完成今年公民同招任务。

82226

(第四阶段招生)

1.完成零散学生录取工作;

2.各学校向新生发放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书。

9月初

公办民办学校新生同步注册电子学籍。

 

 

 

 

 海山乡政[2025]11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6.10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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