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96E/2025-1424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龙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6-27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工作信息 | 文件编号: | 龙政〔2025〕27号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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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HD99I-2025-0002
各科室,村,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我镇对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和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详见附件)。
玉环市龙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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