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082/2025-14249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1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玉发改价格〔2025〕42号 |
玉发改价格〔2025〕42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大鹿岛景区收费主体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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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大鹿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大鹿岛景区收费主体的请示》(玉鹿建〔202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1号)精神,同意大鹿岛景区收费主体由玉环大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玉环市大鹿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收费标准仍按《关于调整大鹿岛风景区门票价格》(玉发改收费〔2011〕12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门票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详见《关于严格落实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玉发改价格〔2022〕103号),你公司可在此基础之上,根据客源、季节变化进一步扩大优惠力度。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4日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玉环市人大机关、市府办、市政协机关、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鸡山乡人民政府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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