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5-14303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7-24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才引育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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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背景 机器人是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领域,在推动制造业生产力水平跃升、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贯彻落实玉环市委市政府打造机器人产业集群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机器人产业人才集聚,更好发挥人才在机器人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加快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12条政策》中“加大机器人产业人才引育”政策需求,结合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机器人产业专才引育十条措施。 二、 制定依据 1.《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台市委发〔2023〕20号); 2.《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才房票实施细则》的通知》(台人才领〔2023〕38号); 3.《关于高质量引聚青年人才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3〕16号); 4.《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20条措施》(玉市委发〔2023〕34号); 5.《全面推进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工作实施办法》; 6.台州以外县市区关于高级职称方面的补贴。 三、 主要内容 “机器人专才政策”共分3部分10条。 第一部分是“支持机器人产业紧缺人才引进”,共4条,分别从领军人才、青年大学生、专业技能人才、企业主体4个层面提供政策支持,其中,为鼓励企业引育高级工程师, 参照台州市外其他县市区,以机器人企业为试点,对引育高级工程师给予奖励。 第二部分是“加强机器人产业专业人才培育”,共3条,分别从培养机器人产业高端人才、技能人才以及机器人产业人才学院3个层面给予政策支持,回应企业反馈最多的机器人产业人才培养的政策激励。 第三部分是“优化机器人产业人才保障服务”,共3条,分别从机器人产业人才来玉、留玉以及作用发挥3个层面给予政策支持。 同时规定,本政策所指“机器人企业”,由主管部门认定为准。本政策补助奖励对象如同时可享受本市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就高、从新、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 四、 适用对象 普适性为主,以政策条款兑现责任部门执行为准。 五、 主要特点 一是鼓励机器人产业人才引育。在玉环人才新政3.0的基础上,鼓励引进、培育机器人产业人才。在上级规定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人才评选上,推选机器人产业人才;在申报上级人才计划中,同样鼓励机器人产业人才。 二是全面覆盖机器人产业人才。不管机器人产业需要的研发领军型人才,还是研发团队需要的青年大学生、工程师,甚至机器人产业生产一线的技能人才,都兼顾到位,有的放矢。 三是满足机器人产业人才培育需求。全力推进机器人产业人才学院建设,围绕玉环机器人产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标准和邀请,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 四是创新提出机器人产业人才自评。在台州首次提出机器人产业人才自评政策,只要企业的产值、研发达到一定规模,允许企业每年为机器人团队的人才申报“专项奖励”,打破“四唯”。 五是突出机器人产业人才服务保障。以建立机器人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为玉环机器人企业提供“共享人才”,以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同时,为机器人产业人才提供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绿色医疗等保障。 六、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中共玉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人:林景尧 联系方式:0576-87221198;1366689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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