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索引号: | 11331021MB1152487X/2012-973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13 17:22: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 | 发文字号: | 玉财预〔2012〕5号 |
玉财预〔2012〕5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
|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支持和促进我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全县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财教〔2011〕3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经常性稳定增长的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运行机制。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逐步建立完善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拨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均的经费收入。包括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捐资收入和学费收入等。 (二)按生均经费标准核拨的经费,应全额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并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使用。中等职业学校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 (三)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制度基础上,逐步建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安排办学经费的制度,并随政府财力的增长逐步提高,逐步将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 (四)财政拨款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包括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的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性经费,不包含在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内,根据需要和可能另行安排。 二、实行差异化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 根据我县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设置要求、教学组织方式以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县财力情况,确定2012年我县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12000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3300元。根据办学成本、收费收入情况等,考虑各学校专业、规模和质量差异情况,对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差异化的生均经费标准。 三、完善多渠道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投入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推进用人单位分担中等职业教育成本的机制。 (二)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及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教育优势,推进校企合作;鼓励民间资本采取独资、股份、联办和合作等形式,建立多元投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和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产业;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领域内的中外合作办学。 四、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生均经费是中等职业学校正常运转必需的经费,县政府及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投向合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将学费收入等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学校的运转经费需求。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县政府将逐步提高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财政拨款标准。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