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

关于公开征求《玉环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信息来源: 技术保障科 发布时间:2026-09-18 08:54 浏览次数:


来源:技术保障科
发布时间:2026-09-18 08:54


《玉环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8月18日—2026年9月17日在玉环市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共收到反馈建议1条,经认真研究,已及时进行答复,具体如下:

序号

建议、意见主要内容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按照【土地征收】的等级,征收土地使用税。比如:原清港镇芳杜乡、凡塘乡,地征收市场价比较低,则:土地使用税不能按【清港镇行政区域算】。原清港镇芳杜乡、凡塘乡应该参照【大麦屿街道 原鲜叠镇】、【坎门街道 原里黄乡】政策执行。

未采纳

本次调整仅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不涉及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因此,建议内容不属于本次调整事项。同时,我市现行土地等级划分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多年来征管运行总体平稳,各方反应较为稳定,也印证了现行划分标准具有较好的现实基础。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