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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玉环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信息来源: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6-08-14 1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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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6-08-14 1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玉环市发改局决定召开玉环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831日下午3:00

地点: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五楼大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等

(一)参加人共17人(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参加人8名:王汉喜、朱煜、陈丹芳、陈玲丹、陈燕雪、张冠旭、周爱霞、郭健辉;

2经营者代表2名:金碧洋(玉城中学)、苏蓉蓉(坎门中学);

3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陈佳妮(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6

苏莉(市人大代表)、章佩瑶(市政协委员)、陈熙倩(市教育局)、朱雪珍(市民政局)、郑丽丽(市财政局)、陈鑫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旁听人2名:张荣(市发改局)、林杰(市发改局)

(三)听证人3名:林凤娣(市发改局)、王婷(市发改局)、黄艺鸣(市发改局)。

三、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结论(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玉环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听证方案

2玉环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有关

情况说明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814


附件1

 

玉环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

听证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推动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健全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更好保障学校持续提升办学水平、提供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服务。根据玉环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高中学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在广泛调研、开展成本监审(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形成玉环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现提交听证。

一、玉环市公办普通高中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普通高中5所,分别为玉环市玉环中学(以下简称玉环中学)、玉环市楚门中学(以下简称楚门中学)、玉环市玉城中学(以下简称玉城中学)、玉环市坎门中学(以下简称坎门中学)、玉环市综合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综合高中)。2025年末,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8056人,在职教职员工707人。

(二)现教育收费情况

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县财政局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调整学费标准的通知》(玉发改收费201452)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省一级重点中学每生每学期1200元;省二级重点中学每生每学期10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2014年秋季入学起,按照对应学校等级,楚门中学学费1200/·学期,玉城中学学费1000/·学期,坎门中学学费700/·学期

根据政府批示,玉环中学从2012年秋季入学学费按省一级重点高中标准1200/·学期执行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综合高中从2025年秋季入学起1000/·学期试行。具体情况见下表:

学校

学费标准
(元/·学期)

开始执行时间

执行依据

玉环中

1200

2012

市政府批示

楚门中学

1200

2014

玉发改收费201452

玉城中学

1000

2014

玉发改收费201452

坎门中学

700

2014

玉发改收费201452

综合高中

1000

2025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二、教育收费调整的基本原则

本次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严格遵循国家、省市教育收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合规审慎、合理适度、保障民生、提质增效的核心原则,统筹推进调价工作,具体原则如下:

1成本合理分担、政府投入为主。坚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公益属性,落实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结合生均实际办学成本,合理确定家庭分担比例,规范成本分摊格局。

2立足客观成本、实行动态调整。依据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调查)结果,适配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教育改革带来的办学成本变化,破解现行标准长期滞后问题。

3兼顾民生承受、坚持适度微调。充分考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家庭收入和群众实际承受能力,严控调价幅度,实行小幅渐进调整,不增加群众过重负担。

4保障教育公平、健全兜底机制。同步完善学生资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政策,落实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三、周边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对比情况

经调查,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在周边县市属中下水平,其中温岭早在2013年就将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1200-1650/·学期。具体情况见下表:

地市

县市区

学费标准
(元/·学期)

制定时间

台州

市区

800-1200

2019

温岭

1200-1650

2013

临海

900-1200

2005

仙居

800-1200

2003

天台

800-1200

2019

三门

700-1200

2024

温州

市区

1000-1500

2002

乐清

1550-2150

2015

衢州

市区

1200

2003

江山

1200

2023

四、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调整方案

根据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调查)结论,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承受能力和促进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因素,拟对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标准作以下调整:

方案一:玉城中学坎门中学综合高中学费标准均提高到1200/·学期

方案二:玉城中学学费标准1000/·学期提高到1200/·学期坎门中学学费标准700/·学期提高到1000/·学期

学校

当前学费标准
(元/生·学期)

方案一

(元/生·学期)

方案二

(元/生·学期)

玉环中学

1200

1200

1200

楚门中学

1200

1200

1200

玉城中学

1000

1200

1200

坎门中学

700

1200

1000

综合高中

1000

1200

1000

执行时间: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收费方式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五、调价方案影响分析

方案一涉及到三所学校调整,玉城中学、坎门中学、综合高中学费标准分别提高200元、500元、200元;玉环中学学费1200/·学期转正式标准;楚门中学不变。

方案一落地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将执行统一的1200/·学期学费标准。从各校未扣除财政拨款的生均教育定价成本以及教育资源均衡保障的角度看,实施统一的学费标准有一定现实合理性,但该方案也将抬高部分学校就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增加普通家庭平均教育负担。

方案二涉及到两所学校调整,玉城中学、坎门中学学费标准分别提高200元、300元;玉环中学学费1200/·学、综合高中学费1000/·学转正式标准;楚门中学不变。

方案二落地后,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将形成玉环中学等三所高中学费1200/·学期,坎门中学、综合高中等两所特色办学高中学费标准为1000/·学的格局。学费标准更符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分档定位;能有效解决玉城中学、坎门中学反映办学经费不足问题,有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调价梯度较为平缓、未显著增加普通家庭平均教育负担

 

 


附件2

 

玉环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

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市发改局委托第三方事务所20263月至20268坎门中学、玉城中学、玉环中学等三所普通公办高中2023-2025年度教育定价成本和玉环市综合高中20259-20267教育定价成本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成本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结论

(一)教育定价总成本及单位成本情况

根据《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浙价成〔201815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确认,2023-2025年度坎门中学、玉城中学、玉环中学等所学校教育定价总成本三年平均数分别为:2,760.23万元、6,359.52万元5,741.87万元;按照核定的年均学生在册人数计算,年生均教育定价成本三年平均数分别为:23,502.92/生、26,918.95/39,566.18/20259-20267月玉环市综合高中教育定价总成本为345.80万元,按照核定的年均学生在册人数计算,11个月生均教育定价成本数为11,924.05/具体如下表:


 

年度

学校

坎门中学

玉城中学

玉环中学

综合中学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教育

定价成本

(元/生)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教育

定价成本

(元/生)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教育

定价成本

(元/生)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教育

定价成本

(元/生)

2023

2,582.62

26,570.12

5,839.62

25,301.65

5,849.62

40,093.35

/

/

2024

2,529.47

21,545.70

6,353.07

26,954.06

5,609.56

38,606.77

/

/

2025

3,168.60

22,392.93

6,885.88

28,501.14

5,766.44

39,998.43

/

/

2025.9-

2026.7

11个月)

/

/

/

/

/

/

345.80

11,924.05

三年

平均数

2,760.23

23,502.92

6,359.52

26,918.95

5,741.87

39,566.18

/

/

(二)减财政拨款教育定价成本情况

经审核确认,2023-2025年度坎门中学、玉城中学、玉环中学等所学校扣减财政拨款教育定价总成本三年平均数分别125.18万元491.95万元408.00万元年生均教育定价成本三年平均数分别为:1,036.99/生、2,081.60/2,810.95/生。20259-20267月玉环市综合高中扣减财政拨款后教育定价总成本为66.04万元11个月生均教育定价成本2277.12/具体如下表:

年度

学校

坎门中学

玉城中学

玉环中学

综合中学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教育

定价成本

(元/生)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教育

定价成本

(元/生)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教育

定价成本

(元/生)

教育定价

总成本

(万元)

年生均

教育定价

成本

(元/生)

2023

86.36

888.50

398.32

1,725.83

370.51

2,539.51

/

/

2024

123.27

1,049.99

569.34

2,415.52

485.68

3,342.63

/

/

2025

165.91

1,172.48

508.19

2,103.45

367.81

2,550.71

/

/

2025.9-

2026.7

11个月)

/

/

/

/

/

/

66.04

2277.12

三年

平均数

125.18

1,036.99

491.95

2,081.60

408.00

2,810.95

/

/

二、相关说明

(一)成本监审依据

本次定价成本监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浙江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范》(浙价成〔2018124)、《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浙价成201840号)及相关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以经营者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对经营者的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组成成本的各项费用及费用分摊是否合理,经营者填报的成本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做出的审核。

(二)审核的主要内容

1计算方法

1生均教育定价成本=核定的教育定价总成本÷核定年均学生人数。

2均学生人数=(年初实际学生数×8+年末实际学生数×4÷12

2成本构成

本次成本审核的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固定资产折旧构成。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坎门中学存在几笔临时性财政补助:“希望之光”名师帮扶资金:2023-2025年共计60万元,2025年下半年该项目已结束;②2024“民生实事”专项资金50万元,为坎门中学从一个年级10个班扩到14个班,用于学校的日常维修和设施、设备添加,属于一次性经费;一校两区办公经费补助:2023-2025共计195万元,据了解一校两区状态结束后该项补助将取消。临时性财政补助影响生均成本850//(三年平均)。另外,坎门中学因资金缺口未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开展教师培训每年37.2万元,将影响生均成本263//。以上两部分共计影响生均成本1113//年。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2025年最新规定高中食堂入口率(指食材及加工直接成本占食堂总支出比例)不低于70%,因此食堂支出更多在办公经费中列支,而教育定价成本核算将食堂支出全部剔除。2025年玉城中学扣减财政拨款的成本中剔除食堂支出57元,影响生均成本238//年。2025年玉环中学扣减财政拨款的成本中剔除食堂相关支出62元,影响生均成本427//年。

3.玉环市综合高中为在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基础上新建的试点学校,两所学校资源共享。按照《浙江省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其他业务成本应当单独核算,不计入教育定价成本。其他业务与教育活动共同使用资产、人员或者统一支付费用,依托教育活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教育活动而获得政府优惠政策,不能单独核算或者核算不合理的,应当将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冲减总成本。该比例可采用收入比、直接人员数量比、资产比或者其他合理方法确定。”按照两所学校学生数分摊共用成本,综合高中分摊比例为5.7%,共用成本包括兼任教师工资福利支出、水电费、物业费等。

4坎门中学、玉环中学、综合高中教学与住宿水电费未单独核算,本次审核按学费收入与住宿费收入的比例分摊水电费。玉城中学教学与住宿水电费、物业费未单独核算,本次审核按学费收入与住宿费收入的比例分摊水电费。

5.四所学校固定资产为办学以来历年形成,除房屋及建筑物外,其余类别固定资产无法确认是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本次审核在核定“教育定价总成本”时,仅核减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其他类别固定资产未予核减核定扣除财政拨款定价成本时,核减所有类别固定资产相关支出及折旧成本。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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