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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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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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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是玉环市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设海岛特色样板的关键任务。当前,我市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严峻挑战: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占农民收入比重偏低;作为经济发达地区,难以获得上级结对帮扶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有限。为破解深层次矛盾,聚焦痛点难点,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巩固增收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特制定《玉环市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号)《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台州市开发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方案》聚焦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就业、产业及资金保障等关键领域,提出了七大行动:
一是保障标准扩面行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低保边缘户按不低于低保标准10%的比例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二是多元救助托底行动:做大乡镇(街道)帮扶救助基金,要求陆上乡镇规模达50万元以上、海岛乡镇达30万元以上,年使用率超40%,对突发困难家庭给予灵活及时救助。
三是医疗无忧提标行动: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N”保障体系。将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财政支付标准分步提高(2026年提至300元/人,2027年提至400元/人),优化赔付方案,目标将所有低收入农户合规医疗自负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四是教育扶智助学行动:提标落实“雨露计划”,对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低收入农户子女,助学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学年3000元提高至4000元,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五是公益性岗位拓岗行动:针对低收入农户特点,在已开发50个岗位基础上再增20个,总数达70个。岗位工资由“财政补助+镇村出资”构成(财政每月补贴800元/岗,乡镇配套200元/岗),合计每月1000元/岗。
六是联农带农促富行动:统筹资金建设村集体共富项目,项目收益部分用于村集体,鼓励拿出部分用于低收入农户分红。本级财政对项目进行补助,鼓励多村共建。2026年财政将保障5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
七是产业帮扶行动: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产业帮扶力度,设立产业帮扶基金,鼓励低收入农户通过产业帮扶资金的扶持,实现就业和创业。鼓励各企业经营主体,包括种养殖业、手工业、渔业等吸收低收入农户就业,并按照年度的薪资报酬给予低收入农户20%的补助,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鼓励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升低收入农户的职业素质,培训费用在产业帮扶基金中列支。2026年市财政需保障产业帮扶基金500万元。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玉环市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
五、关键词解释 低收入农户:指符合国家、省及玉环市相关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一定水平,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户等救助范围的农村居民家庭。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涉及奖补资金的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条款的有效期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持续实施,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按文件规定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七、新旧政策对比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在总结近年来我市帮扶工作经验基础上,《玉环市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方案》对原有分散在各部门的帮扶政策进行了系统集成和优化提升。相较于此前《玉环市增加农民收入 缩小城乡收入倍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中提出的帮扶措施,本《方案》实现了从“分散施策”向“系统集成”、从“托底保障”向“增收发展”的转变。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解读人:杨启满,0576-89922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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