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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市村级“三资”管理培源降本促增收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6-08-17 10:5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6-08-17 10:50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系统破解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资产资源盘活不充分、村级债务管控压力较大、三资监管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规模增长向质量跃升转变、债务管理从被动化债向主动防债转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玉环市村级“三资”管理培源降本促增收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一)《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二)《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

(四)《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农政发〔20231

(五)《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农政发〔20263号)

(六)《玉环市关于控制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意见》(玉市委办〔201920号)

三、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共5部分

2.第一部分为基本要求2026年底,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85%(规划搬迁村、常住人口不足200人的行政村除外);村级负债总额控制在10亿元以内,负债村数降至130个以下;村级总收入增速保持正增长,入不敷出村较上年减少20%;高息借款、违规举债全面清零,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全面落地。2030年底,全市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实现全覆盖(规划搬迁村、常住人口不足200人的行政村除外);行政村年均总收入超过400万元;120个行政村总收入突破100万元;村级总收入增速连年稳步增长,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年均增长3%以上。基本消除负债困难村和债务预警村(债务收入比10倍以上村);入不敷出村每年减少20%,基本实现村级收支平衡;债务管理全面转向主动防债、源头控债、良性发展。三资数字化监管全覆盖、资产运营市场化全覆盖、收益分配透明化全覆盖,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监管高效,形成长效治理格局。

3.第二部分为实施培源增收五大攻坚行动资源盘活增效行动清产核资建账管理闲置资产盘活增效土地资源提质增值变闲置资源为增收资产产业融合提质行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服务经济拓宽增收融合发展赋能增效变单一业态为多元经济强村公司培优行动规范强村公司组建运营拓展强村公司经营领域健全利益联结分配机制变分散经营为抱团发展飞地抱团升级行动深化跨区域抱团发展完善抱团项目管理机制拓宽抱团筹资渠道变资源短板为共赢优势片区组团联动行动推进片区化组团发展打造特色产业组团统筹资源连片开发变单打独斗为协同共进

4.第三部分为实施降本控债三大专项行动。存量债务精准化解行动对负债村实行五色管理,一村一策制定化债方案,开展债务低息置换新增债务全程严控行动严格规范村级举债审批,建立市、乡、村三级债务监测体系收支平衡规范提升行动村级全面实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

5.第四部分为实施三资规范管理大提升行动。资金管理规范化行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银行账户开立与使用,严禁多头开户、公款私存资金管理规范化行动,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规范化建设,达到标的额的资产交易,应当进入市场公开进行资源管理市场化行动,优先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

6.第五部分为强化大保障支撑。政策保障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优先保障发展用地,落实留用地政策,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金融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与绿色通道,拓宽抵质押范围,健全信贷担保体系推行金融团队驻村服务人才保障实施新时代领雁工程,鼓励聘请职业经理人,吸引青年返乡,实现科技特派员、农技员全覆盖

四、关键词解释

村级“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五、适用对象

玉环市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解读人:左贵启        

    联系电话:0576-8735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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