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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市村级“三资”管理培源降本促增收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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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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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系统破解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资产资源盘活不充分、村级债务管控压力较大、“三资” 监管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等突出问题,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规模增长向质量跃升转变、债务管理从被动化债向主动防债转变,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玉环市村级“三资”管理培源降本促增收五年行动方案(2026—2030年)》十分必要。 二、起草依据 (一)《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二)《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四)《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浙农政发〔2023〕1号)(五)《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农政发〔2026〕3号)(六)《玉环市关于控制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意见》(玉市委办〔2019〕20号)三、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共5部分。 2.第一部分为基本要求。到2026年底,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85%(规划搬迁村、常住人口不足200人的行政村除外);村级负债总额控制在10亿元以内,负债村数降至130个以下;村级总收入增速保持正增长,入不敷出村较上年减少20%;高息借款、违规举债全面清零,债务监测预警机制全面落地。到2030年底,全市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实现全覆盖(规划搬迁村、常住人口不足200人的行政村除外);行政村年均总收入超过400万元;120个行政村总收入突破100万元;村级总收入增速连年稳步增长,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年均增长3%以上。基本消除负债困难村和债务预警村(债务收入比10倍以上村);入不敷出村每年减少20%,基本实现村级收支平衡;债务管理全面转向主动防债、源头控债、良性发展。“三资”数字化监管全覆盖、资产运营市场化全覆盖、收益分配透明化全覆盖,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监管高效,形成长效治理格局。 3.第二部分为实施培源增收五大攻坚行动。资源盘活增效行动,清产核资建账管理、闲置资产盘活增效、土地资源提质增值,变闲置资源为增收资产;产业融合提质行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服务经济拓宽增收,融合发展赋能增效,变单一业态为多元经济;强村公司培优行动,规范强村公司组建运营、拓展强村公司经营领域、健全利益联结分配机制,变分散经营为抱团发展;飞地抱团升级行动,深化跨区域抱团发展、完善抱团项目管理机制、拓宽抱团筹资渠道,变资源短板为共赢优势;片区组团联动行动,推进片区化组团发展、打造特色产业组团、统筹资源连片开发,变单打独斗为协同共进。 4.第三部分为实施降本控债三大专项行动。存量债务精准化解行动,对负债村实行五色管理,一村一策制定化债方案,开展债务低息置换;新增债务全程严控行动,严格规范村级举债审批,建立市、乡、村三级债务监测体系;收支平衡规范提升行动,村级全面实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 5.第四部分为实施“三资”规范管理三大提升行动。资金管理规范化行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规范银行账户开立与使用,严禁“多头开户”、公款私存;资金管理规范化行动,深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规范化建设,达到标的额的资产交易,应当进入市场公开进行;资源管理市场化行动,优先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动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 6.第五部分为强化三大保障支撑。政策保障,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优先保障发展用地,落实留用地政策,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金融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与绿色通道,拓宽抵质押范围,健全信贷担保体系,推行金融团队驻村服务;人才保障,实施新时代“领雁工程”,鼓励聘请职业经理人,吸引青年返乡,实现科技特派员、农技员全覆盖。 四、关键词解释 村级“三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五、适用对象 玉环市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解读人:左贵启 联系电话:0576-87352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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