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290014、X3ZJ20240604008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2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对一项已完成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信访件编号X3ZJ202405290014、X3ZJ202406040089)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信访事项 (信访编号) | 台州市玉环县清港镇东升村花果山公墓非法占用限制建设区里的旱地和林地4478.24平方米,相关部门已做出行政处罚并要求进行生态修复,至今未恢复土地原样。(X3ZJ202405290014、X3ZJ202406040089) | 整改措施 | (一)玉环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对该公墓当前建设范围中未审批的林地(2036.31平方米)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审批手续。 (二)玉环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对原整改区块(包括旱地895.93平方米恢复耕种、林地1177.93平方米恢复植被)提高土地恢复标准,落实生态修复,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待整改完成后,严格按规划办理审批手续。 (三)由玉环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规范公墓的审批、监管与服务指导,确保依法依规。清港镇对原西林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 整改完成 情况 | (一)花果山公墓当前建设范围中未审批的林地2036.31平方米(已入葬及建设地块),经核查其中1435.68平方米于2013年9月18日已完成林地审批(批准文件:台林地许长[2013]30号,批准林地面积4650平方米)。剩余600.63平方米中,509.32平方米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林地审批(批准文件:台林地许长[2025]316号,批准林地面积953平方米),91.31平方米原硬化地块已复绿。 (二)清港镇人民政府委托林业中介于2024年7月编制了花果山公墓违法使用林地复绿方案,并于当年12月完成林地复绿1269.24平方米。玉环市民政局组织清港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1月制定了花果山公墓生态化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已于当年1月完成花果山公墓生态化改造并通过县级民政、林业、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初步验收。花果山公墓涉及耕地面积1264平方米,已申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冻结耕地数量指标1264平方米。该区块墓地已实行闭园管理,不再新建、销售墓穴。 (三)清港镇已于2024年6月13日对原西林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6-8724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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