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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第一批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30 1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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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30 16:09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第一批次)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927等有关要求,经玉环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玉环市(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76-87213810

 

附件:玉环市(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定结果清单.docx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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