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31

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我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主动公开指引》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引》的要求,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具体实施等方面入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们根据支行内设机构调整的实际,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重新明确职责;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周一”学习日制度,组织支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操作。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拟定了支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许可项目业务办理指南。同时,编制了贷款卡的发放核准、银行账户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图;四是构建网络平台,增强公开实效。积极与县政府信息中心沟通协调,在“玉环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开通了“县人民银行”专栏链接, 设置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和“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通过网络将办理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所需材料等进行公开,发布征信管理等金融服务方面的工作动态以及辖区金融统计、信息披露等权威数据和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我支行在“玉环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责和设置、部分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许可、征信知识及有关办事指南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我支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载体主要是网站、办事窗口公示、宣传橱窗和宣传册。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及处理情况

  2008年,我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支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我支行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确保受众能便捷、全面、及时地得到相关政府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