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30


  

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错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

  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我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主动公开指引》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引》等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支行内设机构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职责;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周一学习日制度,组织支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及上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细化各项业务办理指南,编制工作流程图;四是有效增强公开实效。借助政务公开平台将与社会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基本知识上政务公开网站,推动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纵深开展。同时,及时更新金融服务方面的工作动态以及辖区金融统计、信息披露等权威数据和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在“玉环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主动公开更新机构职责和设置、部分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许可、征信知识及有关办事指南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我支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和载体主要是网站、办事窗口公示、宣传橱窗和宣传册。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及处理情况

  2009年,我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支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支行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我支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形式有待丰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确保受众能便捷、全面、及时地得到相关政府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