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浦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2-03-26

芦浦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镇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是按照《办法》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镇都在第一时间内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截至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公开指南等大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09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现由我镇办公室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镇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专项费用的支出。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无相关的案件发生,因此无此项费用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大多信息是全文主动公开在网站上的,因此无此项费用的支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镇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2012年,我们将切实抓好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深入贯彻《条例》为契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