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财政地税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28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县地方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达707条,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我局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明确规定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时限,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真正服务群众。现将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1227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7条。其中:在县政府网站公开258条,在本单位门户网公开239条、公开栏公开210条。此外,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未发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我局于2008年调整设立玉环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于2011年根据人事变动加以调整。以林仁斌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县局机关和全县财政、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规划,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和决策以及指导、协调、监督县局机关和全县财政、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向县政府和省厅、省局和市局报告全县财政、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下设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县局机关和全县财政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起草制定县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工作简报、日常工作函件等文稿;责向省厅、省局、市局和县政府报告我县财政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负责与各科室、分局、稽查局及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日常联系,并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1、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局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2、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

3、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保密办法针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在公开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是否涉密进行的审核把关。办法中着重规定保密审查内容及保密审查程序,对保密审核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4规定公文主动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县局公文在玉环财税网站、公告栏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的主动公开发布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明确列出主动公开发布范围及不主动公开发布范围。

三、当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文件信息密级确定缺乏统一的甄别标准,公开类别难以确定。二是文件流转程序相对滞后,没有设置“信息是否公开”栏目,都需要后期人工后期整理层层报审,大大增加了工作量,影响了工作的进程。三是个别人员对该项工作了解程度不够。

四、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

今后,本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争取改进现行办公系统,增加“信息是否该开”项目,随文件流转一步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大各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五、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合作。通过联络员制度加强多部门信息发布的沟通合作。二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对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措施能加大组织培训力度。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加大对申请人经费减免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