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芦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29

2013年芦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3年芦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芦浦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lup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芦浦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县芦浦镇新村,邮编:317608,电话:87141302,传真:87142315。)

一、概述

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及《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其中:在“中国·玉环”门户网站公开138条,在玉环县芦浦镇人民政府网公开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中国·玉环”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政府决策70条,工作信息42条,人事信息26条。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主要有县政府固定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本单位大厅公开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镇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比较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二是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尤其缺乏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是宣传力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认知度低。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镇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二是继续抓好信息公开的深化提高。坚持把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进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三是继续抓好信息公开的普及延伸。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

以下附表统计期限为2013年12月31日。

 

 

芦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8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

事   项

件  数

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件数

0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件数

0

依申请公开不予提供信息件数

0

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次数

2

《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646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件数

158

行政诉讼件数

0

行政复议件数

0

(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