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以下简称“玉环县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情况概述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及时根据人事及岗位变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按流程要求做好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实行纸质台账管理,并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评议工作。三是加强思想认识,提升支行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利用周一学习日制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2015年,玉环县支行在主动公开更新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的基础上,联合辖内商业银行,在“3.15”及“金融知识普及月”期间,及时更新金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监管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知识及有关办事指南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玉环县支行主要通过“玉环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中国玉环新闻网、玉环县支行办公楼公开栏及办事窗口公示、宣传橱窗和宣传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向公众公开重要金融服务活动和便民利民金融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及处理情况。2015年,玉环县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玉环县支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玉环县支行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玉环县支行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玉环县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玉环县支行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加强学习培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确保受众能便捷、全面、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中国人民银行玉环县支行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