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文广新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9

玉环县文广新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2016年度玉环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环县文广新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三潭路科技文化艺术中心,邮编:317600,电话:81732235,传真:8725902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始终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依法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强化,并积极派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和保密等工作培训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了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查询办事。2016年,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192条,其中机构信息0条,工作信息59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了发通知、政府网站(包括本局网站和中国玉环新闻网)、资料索取点、政务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积极运营好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文化相关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和全县文化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免费提供,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状况总体良好,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等。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

 

县文广新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县文广新局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 当面申请数

0

2. 传真申请数

0

3. 网络申请数

0

4. 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 按时办结数

0

2. 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论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19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