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浦镇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2020年,芦浦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履行行政职能,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芦浦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获评全市唯一一个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法治制度,助推依法行政。以基层合法性审查为契机,成立芦浦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了《芦浦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芦浦镇合法性审核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涵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办法》《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办法》《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办法》《司法所负责人列席芦浦镇党政联席会议规定》《芦浦镇政务公开制度》等制度,规范重大事项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治理制度化、规范化。2020年,共审查政府合同67份、规范性文件5份、执法案卷12件,党政务公开117件。同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全镇“浙里办”“浙政钉”激活率100%。二是严守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并执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坚持执法亮证、全过程记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情况等制度,继续保持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零发生的良好势头。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2020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2万余人次,检查出租房8600余家次、生产企业2260余家次、九小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7150余家次,发出《检查记录》1.8万份,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24份,发现安全隐患6350条,已完成整改6350条,限期整改率100%,全年共有行政执法案件12宗,依法处以罚款7.2万元,在玉环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2宗。依法依规开展城镇管理工作:以“创无违建镇”为契机,开展查控违法建设行动,全年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建设6.5万平方米。开展“六乱”整治联合行动13次,累计出动1500多人次,整治占道经营店铺1300余家次,清理乱拉挂横幅和标语30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和建筑废弃物220余处,拆除违规户外广告招牌67处。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以开展县乡法治政府“最佳实践”培育项目为契机,坚持“依法治理带动社会治理”理念,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紧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闭环执法规范化建设路径。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四个平台”实体化运作为依托,梳理出台《芦浦镇行政执法权责清单69条》,建立以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为中枢,流程包含信息收集、受理、研判、分流、流转、处置、督办、反馈为一体的执法事件“闭环处置”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年通过平台采集、流转、处置有效投诉爆料事件2658条,涉及执法事件340条,当日完结率96%,群众满意度100%,同比提升35%和21%。有效推动行政调解率和息访率两项社会治理关键指标实现大幅提升,2020年行政调解成功率、息访率均提升至100%。

坚持文明规范执法,打造法治铁军队伍。一是整合资源,充实执法队伍。在党政综合办下设法制办,配置专职工作人员2人、兼职2人,新引进法制人才1人,持有执法证人员42人,执证率达93%。同时,整合村级资源,组建以乡贤联谊会、商会、“五老人员”、党群志愿者等团体和个人为主的村级辅助执法团队12支,每支队伍增设1名由分管法制村干部担任的执法监督员,探索实行镇、村、部门“三方联动、柔性执法”模式,通过村里人讲情、镇里人讲理、市里部门执法的方式,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制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避免了执法冲突,实现规范执法。今年来,开展“三方联动、柔性执法”64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起,未发生执法冲突和投诉事件,其中矛盾化解率同比提升39%。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以打造匹配“重要窗口”建设的执法铁军队伍为目标,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今年共有3个新上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宣誓。深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根据不同执法科室和部门驻镇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领域差别,专人定制行政执法“培训单”,内容涵盖党的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廉政教育等方面,分层次、分阶段,以“周一学习夜”、法制业务培训课、业务能力小测试等形式进行业务培训,打造了一支政治、素质、作风、形象、能力“五个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法治培训56次,累计培训人员约2350余人次。三是深化监督,规范常态执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镇纪委立项监督项目中,定期开展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强化镇执法科室、站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实施“两单四诺”工作法。年初,由各相关执法科室梳理年度执法任务,结合法制工作要求形成包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表,统一纳入镇村两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党建任务清单”中,以“三项制度”落实、案卷评查、群众满意度等为评价指标,开展年初建单亮诺、每月跟踪督诺、年中晒诺评诺、年末兑诺销诺,由镇法制工作机构、法律顾问、人大代表及镇村干部进行动态跟踪督评,形成对执法科室及执法单位派驻机构常态执法规范化的有效监督。今年以来,共开展督评4次,评选优秀执法科室3个,落后科室1个。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将法治学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全年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积极组织机关干部主动学法用法,先后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保密法》《行政许可法》《村委会组织法》等与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办事和科学决策能力。二是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办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镇村两级重点工作清单中,推行半年度汇报、全年度考评制度,推动工作落实,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问题。2020年,共召开法治工作部署会4次,听取分管线和各村法治工作汇报2次,解决问题13个。出台《芦浦镇三权制度》,完善机关内控机制,在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决定方面,严格执行《芦浦镇民主决策制度》和《芦浦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按议事程序科学决策,并通过邀请司法所长列席班子会议、聘请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等方式,提升决策合法性和科学性。2020年度,先后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3次,司法所长列席班子会议12次,吸纳法律意见8次,经法律顾问审查后签订的政府合同67份。在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企稳回升中心工作及推进杭绍台高铁征迁、创无违建镇、老旧工业点改造等重点项目过程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咨询建议的作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严守纪法红线,净化法治环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用法律法规规范机关干部言行,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行政。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打造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课堂等宣教场所,大力开展“七五”普法、普法“八进”等活动,通过宣传栏、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法制宣传范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全镇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2020年,全镇共打造法制宣教场所12处,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学习法律法规23次,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8场,全年各法律服务点累计接待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派发法治宣传资料9000多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机关干部学习法律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用法律知识指导实践工作方面有待加强。二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用法治思维解决征地拆迁等方面问题的能力还需继续提升。三是城镇治理压力日趋加,“六乱”整治、“两违”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执法任务重,执法队伍建设面临挑战。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芦浦镇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三是创新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打造一流执法队伍,创新基层执法方式;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