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文件
大麦屿街办〔2011〕87号
关于印发《大麦屿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开展
“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村(社区),站所:
现将《大麦屿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大麦屿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
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11〕15号)及玉监〔2011〕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街道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便捷、规范、高效”的要求,通过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推动街道公共服务窗口达到服务环境“亮丽”、服务项目“亮底”、服务结果“亮分”的目标,努力将公共服务窗口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二、参与对象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服务环境要“亮丽”。在服务环境方面,各便民服务中心要以净化、美化、优化为重点,保持服务环境宽敞明亮,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展示牌(板)规范整齐。在服务设施方面,要求各便民服务中心设施配套齐全,设置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和笔、纸、眼镜等便民用具,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配备饮水器等。在服务礼仪方面,要求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微笑服务;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二)服务项目要“亮底”。按照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的要求,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对窗口的服务项目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设置特色服务项目,提高街道项目办理集中度;开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业务流程再造工作,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建立健全窗口服务前、后台互动的业务系统,进一步压缩“内循环”,增强办事效能。对梳理出来的服务项目,要通过显示屏、公告栏及编印办事指南、手册等方式,将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标准、须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予以公开,并设立公开电话,接受公众查询、咨询,受理投诉、建议。同时,要全面推行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三)服务结果要“亮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都安装服务评价器,每个服务评价器上方标明所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编号等信息,并设置“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等按键,实行“一事一评”,评价结果具体到人。建立健全评价结果收集系统,要充分利用信息管理技术,实时收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价信息,实现电子化管理,并以此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凡窗口工作人员年度“不满意”评价达30%以上,必须对该工作人员予以调整岗位。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注重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各项问题的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公共服务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是街道“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公共服务窗口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在窗口开展“优服务、树形象”活动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优服务、树形象”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担负起“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的主体作用,落实责任人员和工作措施,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参与“优服务、树形象”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联动推进。开展公共服务窗口“优服务、树形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优服务、树形象”活动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附件:公共服务窗口“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安排表
附件:
公共服务窗口“优服务、树形象”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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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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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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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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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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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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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环
境
亮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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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环境
卫生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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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域、公共空间和通道卫生保洁到位;通道、办公桌桌底不得堆放文件、资料等其他物品;工作台、办公桌、文件柜物品摆放整齐;窗口公用及个人使用的书籍、资料、文件等摆放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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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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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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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
配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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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服务台上应配备笔、纸、眼镜等便民用具;每个窗口要设置工作人员标牌;要以一定的形式标明每名工作人员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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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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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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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礼仪
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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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做到衣着整洁、礼貌热情、微笑服务;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出具的批文、单据表述清楚、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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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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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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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项
目
亮
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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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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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梳理窗口服务项目,并编印服务手册;开展窗口服务项目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服务时限;建立健全窗口服务前、后互动的业务办理机制;窗口服务项目让群众“多头跑、跑多回”现象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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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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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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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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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通过各种载体对窗口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标准、须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予以公开;全面推行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要设立群众咨询服务电话,并以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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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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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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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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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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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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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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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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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结
果
亮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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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服务评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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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要相应配备一台服务评价器;服务评价器上方要标明所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编号等信息,同时设置评价按键。实行“一事一评”,评价结果具体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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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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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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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服务评价器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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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服务评价器运行管理制度;将群众服务评价与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相结合;建立群众评价收集系统;落实专人负责对群众评价信息的收集、定期公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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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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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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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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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以上各种形式的群众评议;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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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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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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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优服务、树形象”△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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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监察局,县为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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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屿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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