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县委〔2011〕15号
中共玉环县委 玉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2011年10月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促进玉环转型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拔钉”、历史遗留问题“破难”、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违法建设“五先拆”、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公共服务窗口“擦亮”等六大行动,分期分批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政府三大转型,努力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坚持教育疏导原则。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把公平公正原则贯穿活动的始终,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坚决克服人情关系干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
3、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始终高举法律利剑,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依法依规做细前期工作,使每个问题的解决都能够做到“基本利益要保障、办事程序要合法、工作措施要有力、态度行动要坚决”。
二、目标任务
这次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在今年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攻坚,领导牵头、强化协调,条块联动、形成合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列入本次活动的各项任务。主要任务是:
1、开展重点工程建设“拔钉”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拔除重点工程建设中碰到的漫天要价、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的“钉子户”。
2、开展历史遗留问题“破难”行动。按照“领导包案、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的要求,对由于各种原因多年累积下来的遗留问题投入精干力量予以破解。
3、开展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行动。对排摸出来阻碍进场的工业项目集中开展“清障”行动,趁势推动一批工业项目顺利实施。
4、开展违法建设“五先拆”行动。堵疏结合,突出重点,集中拆除一批严重影响项目建设、城乡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五先拆”即: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先拆、非法围填海先拆、非法采矿先拆、非法侵占河道先拆、典型违章建筑先拆。
5、开展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行动。组织开展全县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工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努力缓解土地瓶颈制约。
6、开展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实现全县37个部门677个项目进驻县为民中心受理、办理的项目达到617个,确保集中度达到90%以上。按照“便捷、规范、高效”的要求,推动服务环境“亮丽”、服务项目“亮底”、服务结果“亮分”,努力将一批公共服务窗口建成人民满意的阳光窗口。
三、方法步骤
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实施,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的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全面部署任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 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曝光阻碍和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种不良现象;组织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分门别类确定一批重点工程建设“拔钉”、历史遗留问题“破难”、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违法建设“五先拆”、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的项目。
2、进村入户、协商解决阶段。组织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深入村居(社区)和项目建设一线,找出问题所在的深层次原因,开展宣传解释、政策攻心、协商谈判工作,做通建设项目“疑难户”思想工作,妥善处置拆迁安置问题,引导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促进转而未供土地消化,争取各类问题快速、平稳解决。
3、依法行政、综合处置阶段。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法律措施,促使各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无法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要深入调查,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及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对利用违章建筑进行经营的单位(个人),县工商、税务、环保、质监等部门要依法进行清理查处。
4、集中攻坚、强势推进阶段。在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措施的基础上,对漫天要价、拒不执行者,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其各种违法行为。对已经作出征收补偿安置行政裁决的,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 由县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恶意阻挠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违章建筑,各乡镇(街道)和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确因业主自身原因,造成已供土地多年未能建设的,要依法启动收回程序。
5、总结深化、扩大战果。“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项目,要查明原因,视情追究责任。要乘势推进,在2012年春节前确定“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二批次项目。县委、县政府将适时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和抓手,积极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全力推动面上各项工作。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深化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要全力提高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集中度,尚未进入县为民中心受理、办理的198个审批项目涉及到的22个部门,要全面梳理,充分授权,应进尽进,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对于不能进入中心受理办理审批事项的,要逐条说明原因,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要落实公共服务窗口各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通过开展体验式暗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大曝光力度,组织服务窗口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工作,推动服务窗口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深化窗口内部规范化建设,做到:服务环境要“亮丽”,办事大厅整洁有序,绿化舒适,指示标识清晰,设有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工作人员衣着端庄、配证上岗、微笑服务;服务项目要“亮底”,窗口审批和服务事项等所有办事信息要在醒目位置公开,申请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一次性验清;服务结果要“亮分”,全部窗口安装服务评价器,接受服务对象评判,并不定期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加强评判结果分析和运用,主动改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维稳工作组、督查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县委办、县府办、县经贸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为民中心、县国土局、县“双违”整治办的精干力量集中办公。活动由县委书记张加波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林先华负总责,各牵头和联系县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组织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工程指挥部,全力攻坚,务求全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自觉与职能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重点办)、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地税局、县建设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为民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联动推进。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周密的宣传报道方案,精心策划,深入开展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活动前期要着重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曝光严重阻碍项目建设、影响城乡面貌的典型案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特别是对“拔钉破难”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做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
3、措施到位,确保稳定。在“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拔钉”、历史遗留问题“破难”、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违法建设“五先拆”、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行动中,要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整体联动,系统处置。要优化法治环境,对涉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构成犯罪的,公检法等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要快查快办。全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防控措施,防止问题堆积、矛盾激化。要强化风险预测和研判,认真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矛盾隐患、稳定风险的,下功夫做好前期工作,认真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在强制拆除、土地清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恶性和群体性事件。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特别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对一些不利于活动开展的社会舆论,要及时稳妥处置。
4、典型引路,强化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重点对象,作为典型案例,铁腕出手、敢动真格,逐个加以解决。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一批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同时,要重视抓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批评,落实责任追究,督促限期整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县对乡镇(街道)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工作进度每周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在关键时刻识别和使用干部的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克难攻坚、创先争优、奖优罚劣的工作氛围。
附:1、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任务表
(县级)
2、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任务表
(乡镇、街道)
3、全县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参与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