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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县委 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1-11-0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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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县委〔201115

 

 

中共玉环县委 玉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县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的

201110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县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促进玉环转型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拔钉”、历史遗留问题“破难”、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违法建设“五先拆”、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公共服务窗口“擦亮”等六大行动,分期分批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政府三大转型,努力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三条原则:

1、坚持教育疏导原则。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把公平公正原则贯穿活动的始终,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坚决克服人情关系干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

3、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始终高举法律利剑,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依法依规做细前期工作,使每个问题的解决都能够做到“基本利益要保障、办事程序要合法、工作措施要有力、态度行动要坚决”。

二、目标任务

这次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在今年10月上旬至12月上旬,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攻坚,领导牵头、强化协调,条块联动、形成合力,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列入本次活动的各项任务。主要任务是:

1、开展重点工程建设“拔钉行动。重拳出击,全面拔除重点工程建设中碰到的漫天要价、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的“钉子户”。

2、开展历史遗留问题“破难”行动。按照“领导包案、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的要求,对由于各种原因多年累积下来的遗留问题投入精干力量予以破解。

3、开展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行动。对排摸出来阻碍进场的工业项目集中开展“清障”行动,趁势推动一批工业项目顺利实施。

4、开展违法建设“五先拆”行动。堵疏结合,突出重点,集中拆除一批严重影响项目建设、城乡环境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五先拆”即:非法侵占国有土地先拆、非法围填海先拆、非法采矿先拆、非法侵占河道先拆、典型违章建筑先拆。

5、开展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行动。组织开展全县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工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努力缓解土地瓶颈制约。

6、开展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实现全县37个部门677个项目进驻县为民中心受理、办理的项目达到617个,确保集中度达到90%以上。按照“便捷、规范、高效”的要求,推动服务环境“亮丽”、服务项目“亮底”、服务结果“亮分”,努力将一批公共服务窗口建成人民满意的阳光窗口。

三、方法步骤

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实施,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的方法和步骤: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全面部署任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 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曝光阻碍和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种不良现象;组织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分门别类确定一批重点工程建设“拔钉”、历史遗留问题“破难”、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违法建设“五先拆”、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的项目。

2、进村入户、协商解决阶段。组织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深入村居(社区)和项目建设一线,找出问题所在的深层次原因,开展宣传解释、政策攻心、协商谈判工作,做通建设项目“疑难户”思想工作,妥善处置拆迁安置问题,引导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促进转而未供土地消化,争取各类问题快速、平稳解决。

3、依法行政、综合处置阶段。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综合运用各种有效的法律措施,促使各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无法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要深入调查,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及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决定;对利用违章建筑进行经营的单位(个人),县工商、税务、环保、质监等部门要依法进行清理查处。

4、集中攻坚、强势推进阶段。在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措施的基础上,对漫天要价、拒不执行者,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其各种违法行为。对已经作出征收补偿安置行政裁决的,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 由县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恶意阻挠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违章建筑,各乡镇(街道)和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确因业主自身原因,造成已供土地多年未能建设的,要依法启动收回程序。

5、总结深化、扩大战果。“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项目,要查明原因,视情追究责任。要乘势推进,在2012年春节前确定“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二批次项目。县委、县政府将适时通报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和抓手,积极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全力推动面上各项工作。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深化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要全力提高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集中度,尚未进入县为民中心受理、办理的198个审批项目涉及到的22个部门,要全面梳理,充分授权,应进尽进,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对于不能进入中心受理办理审批事项的,要逐条说明原因,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要落实公共服务窗口各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通过开展体验式暗访,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大曝光力度,组织服务窗口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提升工作,推动服务窗口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深化窗口内部规范化建设,做到:服务环境要“亮丽”,办事大厅整洁有序,绿化舒适,指示标识清晰,设有一定数量的休息座椅,工作人员衣着端庄、配证上岗、微笑服务;服务项目要“亮底”,窗口审批和服务事项等所有办事信息要在醒目位置公开,申请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一次性验清;服务结果要“亮分”,全部窗口安装服务评价器,接受服务对象评判,并不定期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加强评判结果分析和运用,主动改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维稳工作组、督查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县委办、县府办、县经贸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为民中心、县国土局、县“双违”整治办的精干力量集中办公。活动由县委书记张加波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林先华负总责,各牵头和联系县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组织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工程指挥部,全力攻坚,务求全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自觉与职能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重点办)、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地税局、县建设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为民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联动推进。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制定周密的宣传报道方案,精心策划,深入开展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活动前期要着重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曝光严重阻碍项目建设、影响城乡面貌的典型案例,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特别是对“拔钉破难”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做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推动作用。

3、措施到位,确保稳定。在“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拔钉”、历史遗留问题“破难”、工业项目建设“清障”、违法建设“五先拆”、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场”行动中,要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整体联动,系统处置。要优化法治环境,对涉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构成犯罪的,公检法等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要快查快办。全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防控措施,防止问题堆积、矛盾激化。要强化风险预测和研判,认真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矛盾隐患、稳定风险的,下功夫做好前期工作,认真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在强制拆除、土地清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恶性和群体性事件。要高度关注社会舆情,特别是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对一些不利于活动开展的社会舆论,要及时稳妥处置。

4、典型引路,强化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重点对象,作为典型案例,铁腕出手、敢动真格,逐个加以解决。要认真总结经验,树立一批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同时,要重视抓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批评,落实责任追究,督促限期整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县对乡镇(街道)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工作进度每周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在关键时刻识别和使用干部的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克难攻坚、创先争优、奖优罚劣的工作氛围。

 

附:1、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任务表

(县级)

2、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任务表

(乡镇、街道)

3、全县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参与单位名单


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任务表

(县级)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

1

重点工程建设“拔钉”

跨海大桥工程

芦浦镇分水村沙场码头租赁纠纷久拖未决,原“海上人家”酒店遗留物亟需清理,周边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栈桥施工和开工典礼。

施红兵

占江鹏、曾志斌

陈水明

阮 勇

芦浦镇

玉环港航分局

跨海大桥工程

指挥部

2

出境断面水环境整治工程

玉城街道玉坎河礁头闸上游36家违法金属表面处理加工户,屡禁不止,严重污染水质,造成出境断面水质抽检多次不合格,影响我县生态县创建。

王平洋

朱永芳、金启光

陈彩勇

玉城街道

县环保局

3

76省道复线南延工程

芦浦段分水、尖山、百丈三村以围塘界址不清、面积有争议为由,阻挠统一征地,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玉城段西滩村白坟山30多亩土地,因村干部拒绝配合,致使征地前期调查工作无法进场,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大麦屿段金茂德锻铸厂以不法手段相威胁,拒绝搬迁,严重影响隧道开工。

施红兵

占江鹏、曾志斌

朱永芳、金启光

沈华栋、蔡木贵

毛志平

芦浦镇

玉城街道

大麦屿街道

复线南延工程

指挥部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4

重点工程建设“拔钉”

县垃圾焚烧

发电工程

建设红线内16穴李氏祖坟未拆迁,李增贵、李继木等人漫天要价,严重影响主体工程施工。

陈云岳

朱永芳、金启光

陈毅法

林祥虎

玉城街道

县民政局

垃圾焚烧发电

工程指挥部

5

双港路延伸

工程

坎门街道双龙村许道生民房2间,占地面积70,要价过高,拆迁协议无法签订;水龙村13穴颜氏祖坟未拆迁,颜晓华等人漫天要价,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陈云岳

林法土、陈海鸣

陈毅法

余旭明

坎门街道

县民政局

双港路延伸工程

指挥部

6

影城书城工程

玉城街道环城村以老人协会名义搭建违章建筑5间用于出租谋利;部分村民私自搭建出租房谋利,阻碍工程进展。

陈云岳

朱永芳、金启光

王海滨

周 斌

翁长锋

王庆飞

玉城街道

县建设规划局

县国土局

县文广新局

县城管执法局

7

楚门昌业北路与清港宝山南路

对接工程

楚门镇区块应征地80亩,拆迁安置80190间民房未落实;清港镇区块应征地40亩,拆迁安置1869间民房未落实,工程未进展。

陈云岳

杨良强、赵晓华

占福章、金加树

周 斌

王海滨

楚门镇

清港镇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8

民兵训练保障

中心工程

芦浦镇道头村陈德祥山地征用及坟墓拆迁,漫天要价,阻挠施工

俞建忠

占江鹏、曾志斌

陈毅法

陈 彬

芦浦镇

县民政局

民兵训练保障中心工程指挥部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9

重点工程建设“拔钉”

西青岭隧道及

接线工程

玉城街道岭脚村柳银娥23层半住宅建筑,漫天要价,拒签协议,严重影响工程施工。

施红兵

朱永芳、金启光

曾良荣

玉城街道

西青岭隧道及接线工程指挥部

10

牛栏水库水功能转换二期工程

大麦屿街道陈南、外叶、杨家三村部分村民在山地征用中漫天要价,阻挠工程施工,致使工程20114月份被迫停工至今。

陈明迪

沈华栋、蔡木贵

陈海晓

吴美英

大麦屿街道

县水利局

县林特局

11

三合潭文化遗址公园工程

玉城街道西山、南山、北山三村对征用的1800土地有异议,个别村班子漫天要价,拒签协议,致使工程无法进展。

胡载彬

朱永芳、金启光

周 斌

翁长锋

玉城街道

县国土局

县文广新局

12

大麦屿港航支持系统、县中心粮库工程、大麦屿标准海塘排洪

工程

大麦屿街道小麦屿村西山23户民房45间,及150亩土地,要价过高,拒签协议,阻挠征用和拆迁,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陈学杰

沈华栋、蔡木贵

柯寿建

周 斌

陈海晓

大麦屿街道

大麦屿港区办

县国土局

县水利局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13

历史遗留问题“破难”

后沙旧城改造

工程

后沙一期125户住宅、5家企业未拆迁,影响区块成片开发。

陈云岳

林法土、陈海鸣

王海滨

许 敏

坎门街道

县建设规划局

后沙旧城改造拆迁工程指挥部

14

县市场开发

服务中心

县政府两次会议纪要未有效落实,涉及管理体制、竣工决算、产权明晰等问题,群众反响较大。

应建红

洪方君

董俊杰

郭显银

何刚锋

张晓华

县纪委

县审计局

县国资办

县工商局

县经贸局

15

信访积案化解

蔡于芳信访积案。

应建红

施明强、李卫国

李国立

龙溪乡

县信访局

16

许道义信访积案。

陈美萍

占福章、金加树

李国立

清港镇

县信访局

17

洪德纪信访积案

王平洋

陈 江

叶建跃

李国立

县电信局

县邮政局

县信访局

18

林孔金信访积案。

施红兵

蒋兴良

李国立

县供销社

县信访局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19

工业项目建设“清障”

古顺工业园区

5户农户漫天要价,拒领土地征用款;少数农户强揽回填工程,多次阻挠施工,严重阻碍工程进展。

章 勇

沈华栋、蔡木贵

周 斌

张晓华

大麦屿街道

县国土局

县经贸局

20

县包装产业

功能区

玉环县大宇化工研究所等7家企业于2006年办理土地征用许可证,井头、大塘、小塘三村村民以土地补偿款未到位、征地手续不完备等理由多次阻挠地块回填,至今企业无法进场施工。

章 勇

占江鹏、曾志斌

周 斌

张晓华

芦浦镇

县国土局

县经贸局

21

500千伏玉环至乐清线路工程

大麦屿街道18号塔位征地,村民漫天要价,政策处理未落实导致工程无法进场。

章 勇

沈华栋、蔡木贵

蒋贤建

周 斌

大麦屿街道

县供电局

县国土局

22

110千伏机园变工程

位于黄泥坎村的线路工程,村民漫天要价,阻挠工程施工。

章 勇

朱永芳、金启光

蒋贤建 

周 斌

玉城街道

县供电局

县国土局

23

县机电工业园区

玉环县中环机械厂于2001年向城关园区办以协议方式取得县机电工业园区内25亩工业用地。现有2亩土地,村民以征地款未到位为由,阻挠企业厂房建造。村民林妍娜侵占园区道路抢建临时建筑,严重影响园区形象。

章 勇

朱永芳、金启光

玉城街道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24

违法建设“五先拆”

非法侵占国有土地

原解放塘农场四大队场部被16户违法侵占,严重阻碍该地块出让。

陈云岳

朱永芳、金启光

王海滨

耿江平

王庆飞

周 斌

玉城街道

县建设规划局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国土局

25

县汽摩园区61号地块,被董服文等人及一家废水处理厂侵占1.4万多,被解放塘社区侵占1.8用于违章搭建临时厂房和出租房,严重阻碍该地块出让。

陈云岳

朱永芳、金启光

王海滨

耿江平

王庆飞

周 斌

玉城街道

县建设规划局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国土局

26

玉城街道乌岩村环岛北路地块已征用4000,当地村民以土地征用补差价为由阻挠施工。肖岳云及兄弟侵占部分已征用土地,违章建房,影响恶劣。

施红兵

朱永芳、金启光

王土才

耿江平

王庆飞

玉城街道

县交通局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27

非法围填海

三期围区内芦浦漩门村、龙溪渡头村、小山外村、梅岙村非法围填海,蚕食三期围区,影响恶劣。

坎门渔港玉大冷冻厂非法围填海2500,其中转手倒卖800,牟取暴利。大北农公司非法围填海1000,并抢建4500厂房。王三玉冷冻厂非法围填海300,抢建100厂房。

葛云祥

陈明迪

占江鹏、曾志斌

施明强、李卫国

林法土、陈海鸣

徐福根

杨良权

陈斌松

芦浦镇

龙溪乡

坎门街道

县漩门管理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坎门渔港工程

指挥部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28

违法建设“五先拆”

非法采矿

芦浦镇小沙村林金献、芦浦红山村张丽莎、玉城街道南山村梁才康、沙门镇泗边村林向阳长期非法采矿,屡禁不止,影响恶劣。

陈云岳

周 斌

占江鹏、曾志斌

朱永芳、金启光

舒 欢、陈荣世

县国土局

芦浦镇

玉城街道

沙门镇

29

非法侵占河道

楚门镇谷水村、大麦屿街道铁龙头村部分村民、玉城街道白岩村陈志荣侵占行洪河道,搭建违章建筑,屡禁不止,影响恶劣。

陈明迪

杨良强、赵晓华

沈华栋、蔡木贵

朱永芳、金启光

陈海晓

楚门镇

大麦屿街道

玉城街道

县水利局

30

典型违章建筑

玉城街道乐家建材超市违章搭建3700出租,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多次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

施红兵

张晓华

王庆飞

陈义彪

罗时海

朱永芳、金启光

县经贸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安监局

县消防大队

玉城街道

 

序号

专项

行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31

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

“清场”

龙溪乡山外张区块

龙溪乡山外张村耿礼龙24层民房,漫天要价,拒签协议,导致该地块无法出让。

陈云岳

施明强、李卫国

周 斌

龙溪乡

县国土局

32

玉城街道上段出让地块

上段村旧村改造项目,李家村一座小庙未拆除,导致该地块无法出让。

陈云岳

朱永芳、金启光

周 斌

王庆飞

吴玲芝

王海滨

玉城街道

县国土局

县城管执法局

县民宗局

县建设规划局

33

县殡仪馆二期工程

玉城街道前山村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有异议为由,提高土地置换条件,工程无法进展。

陈明迪

朱永芳、金启光

周 斌

陈毅法

玉城街道

县国土局

县民政局

34

玉环县基瑞大酒店

玉城街道塘里村村级留用地纠纷引发出让地块工程无法启动。

陈云岳

王海滨

县建设规划局

35

银河住宅小区

漩门湾大桥加油站因规划调整,收回工作未完成,导致该区块无法出让。

葛云祥

钟 强

周 斌

玉环经济开发区

县国土局

36

玉环鑫尉阀门厂

20069月以协议形式取得10亩工业用地,目前仍未进场开工,需启动依法收回程序。

章 勇

舒 欢、陈荣世

张晓华

周 斌

滨港工业城管委会

沙门镇

县经贸局

县国土局

37

公共服务窗口“擦亮”

提高项目办理集中度

全县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县为民中心办理的项目只占总数的69%,其中已进中心但部分项目未授权进入的涉及11个部门93个项目,有11个部门未进中心涉及105个项目,“两头跑、多头跑”现象仍然突出,群众意见很大。要按照“应进尽进”原则,确保项目办理集中度在90%以上。

应建红

王平洋

王志胜

郑善森

县监察局

县为民中心

各有关部门

38

简化基本建设项目

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仍然繁琐、环节过多,需研究出台专门文件,提速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改善投资环境。

应建红

王平洋

王志胜

郑善森

县监察局

县为民中心

各有关部门

39

树立崭新服务形象

部分公共服务窗口存在“脸难看、事难办”和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办事环境要亮丽、办事项目要亮底、办事结果要亮分”要求,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应建红

王志胜

郑善森

 

县监察局

县为民中心

各有关部门

各乡镇(街道)

备注:如遇人员变动,承担的工作任务作相应的调整。

 

 


全县“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第一批任务表

(乡镇、街道)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目标要求

联系领导

配合部门

1

玉城街道

土地供而未用

在黄泥坎村已征用的38亩土地,10多户村民以补差价为由,阻挠土地开发。

完成政策处理

王平洋

顾忠全

县国土局

2

青沙河整治

部分河道被非法侵占,严重影响排洪。

强制拆除

县水利局

3

“双违”拆除

西山村周氏螺母厂占用耕地1.28亩,建造厂房600m2

强制拆除、复耕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4

渔岙村董服建占用农保地抢建1000 m2住宅。

强制拆除、复耕

5

龟山村阿竹侵占农保地1.2亩抢建厂房。

强制拆除、复耕

6

环西村董西将、董西苗占用山地违章抢建1100m2厂房。

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7

渔岙村连振满违章抢建1100  m2住宅欲出售谋利。

拆除非法建筑

8

渔岙村章有强占用农保地违章抢建900 m2住宅,出售谋利。

强制拆除、复耕

9

渔岙村朱祥飞占用山地违章抢建800  m2住宅。

强制拆除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目标要求

联系领导

配合部门

10

坎门街道

东安(渝汇)隧道

工程

8亩土地未征用、渔业码头等建筑物未拆迁。

做好政策处理,完成征用、拆迁

吴坚斌

王良青

县建设规划局

11

保障性住房建设

工程

解放塘农场第二大队内一家养猪场侵占国有土地搭建违法建筑。

强制拆除

12

海港东路、海堤西路

建设

海港搬运公司安置工作未落实,部分拆迁户要价过高,阻挠工程进展。

完成政策处理

13

大麦屿

街道

部队家属楼项目

利市机电公司尚未搬迁,工程无法进展。

完成搬迁并开工

陈学杰

胡载彬

吴 健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14

“双违”拆除

昌利锻造机械厂违章抢建1000 m2厂房。

强制拆除

15

岙里村鲍必光违法回填耕地5.66亩抢建厂房。

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16

里墩村委会非法回填耕地1.2亩。

复耕

17

楚门镇

“双违”拆除

筠岗村泰业管件有限公司抢建1200 m2厂房。

强制拆除

朱立国

许爱平

叶建国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18

河桥村陈纪土侵占河道。

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县水利局


 

序号

乡镇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目标要求

联系领导

配合部门

19

清港镇

“双违”拆除

芳斗村县中昊汽摩部件制造厂非法占地,属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点,于20112月份拆除后未按规定复耕,影响恶劣。

复耕

陈美萍

吴可如

符进友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20

王家村王宝林违法占用农保地抢建5000 m2厂房。

强制拆除,复耕

21

王家村蔡启军违法占用农保地抢建5200 m2厂房。

强制拆除,复耕

22

芳斗村王汉君侵占耕地1.23亩抢建厂房。

强制拆除,复耕

23

芦浦镇

江家村宏苑小区

部分搬迁户手续不完备。部分搬迁户以无过渡房为由阻碍工程进展。

完成土地报批手续、调剂过渡用房,启动工程建设

葛云祥

俞建忠

李茂芳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24

道头村深浦隧道

拆迁安置区块

部分村民提出补征地款差价、安排屋基等额外要求,阻挠工程施工。

做好政策处理,启动小区建设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25

“双违”拆除

小塘村吴金德违章建筑,属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点,于20104月拆除,现重建1200 m2厂房,影响恶劣。

强制拆除、复耕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国土局

26

干江镇

土地权属纠纷

县金海岸食品有限公司与下礁门村因土地权属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明确双方土地权属

陈明迪

陈志鹏

县发改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玉环港航分局

县国土局

27

沙门镇

西沙山土地征用

涉及山体征用户8户,补偿要求过高,影响工程进展。

做好政策处理,完成山体征用

陈挺晨

陈 青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28

中滨路拓宽

岭岙村22户土地征用户漫天要价,严重影响工程进展。

做好政策处理,完成土地征用

29

龙溪乡

龙溪水库库区整治

邱家村2户养猪户,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水质。

强制拆除

应建红

章 勇

县农业局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

30

“双违”拆除

山里村毛礼云侵占耕地0.56亩抢建厂房。

强制拆除、复耕

县“双违”整治办

县城管执法局

县国土局

31

海山乡

大青村旧村改造

工程

个别农户对新区土地征用漫天要价,影响工程进展。

完成政策处理,启动建设

施红兵

汪云傲

县农办

县国土局

县建设规划局

32

玉环经济

开发区

道头港网箱清理

芦浦镇道头村部分村民以原漩门二期政策处理有异议为由,漫天要价,拒不清理。

强制清理

葛云祥

芦浦镇

县水利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全县公共服务窗口“擦亮”行动参与单位名单

 

1、已进驻县为民中心部门的办事窗口

2、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和交警大队车管大厅

3、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4、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

5、县地税局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6、县人劳社保局社保中心办事大厅和人力市场

7、县建设规划局房管综合大厅

8、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玉环分中心服务大厅

9、县交通局公管所办事大厅

10、县卫生医疗服务各窗口单位

11、县招投标中心

12、县广播电视台各有线电视营业厅

13、县国土局各国土所办事大厅

14、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

15、县工商局各工商所办事大厅

16、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检测中心

17、县供电局营业大厅及各供电所营业厅

18、玉环海事处船舶签证窗口

19、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营业厅

20、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此件发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主题词: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 “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

意见

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2011108日印发

 (纸质共印35份)

 
 

 

 


附件下载:  关于在全县开展拔钉破难优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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