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项延永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王再桑同志任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
黄建华同志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免去卓雪敏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中共玉环县委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