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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玉环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方案
时间: 2011-01-1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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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玉环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监督抽查方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县消防安全环境,积极推进“平安玉环”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查时间

2011年1月5日至12月31日。

二、监督抽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的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是否影响安全疏散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是否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是否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是否错误;是否擅自改变防火分区,能否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有无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五)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档案建设情况(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有消防设施检查记录;人员密集场所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以及预案中组织灭火和疏散任务的人员分工情况)。

(七)消防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在人员密集场所有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有无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有无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公共娱乐场所有无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有无影响公共安全;是否有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燃气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方法

单独或协同相关部门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监督抽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县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增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把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监督抽查以严防重特大火灾发生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重点,突出以人为本,以人为重,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三)凡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责成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改正违法违规行。

(四)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和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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