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财采监〔2012〕1号
关于明确2012年度玉环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县直属各单位,部分在玉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关于明确2012年度浙江省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11〕36号)的通知要求,2012年度玉环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继续按《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度台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34号)执行。请各单位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附件: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1年度台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采购 目录 标准 通知
玉环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1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