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自2011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玉环已相继成为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浙江省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十二五”期间共有30个项目成功入选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当前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从试点启动、全面推进进入到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新阶段。伴随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长三角经济圈”与“海西经济区”建设持续推进,为玉环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的外部条件。“十三五”时期,台州以沿海开发战略为导向,以建设“海上丝路港城”为重要目标,加速推进台州湾、三门湾和乐清湾三湾联动发展,不断优化沿海产业带发展平台,为玉环发展海洋经济营造了良好的区域环境。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对玉环“十三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拓展生存发展空间,积极开发大港口、建设大平台、集聚大产业有重要意义,对进一步打造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海岛新型城市化进程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本规划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玉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政府引导和推进海洋经济开发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现实基础
1.发展现状
(1)海洋整体实力明显提升
玉环县海洋经济总产出从2010年185.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66.4亿元,年均增长7.5%;海洋经济增加值从2010年的47.3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1.83亿元,年均增长8.7%,高于同期地区GDP年均增长率(7.24%)1.46个百分点,海洋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10年的15.3%上升到16.37%,海洋经济发展活力较为强劲,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
表2-1 玉环县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一览表
主要指标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 309.33 | 359.47 | 372.23 | 403.05 | 423.68 | 438.67 |
海洋经济增加值(亿元) | 47.33 | 53.66 | 57.70 | 63.59 | 63.15 | 71.83 |
海洋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 15.30 | 14.93 | 15.50 | 15.78 | 14.91 | 16.37 |
(2)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海洋经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海洋三次产业结构从2010年的15.6:55.1:29.3转变到2015年的9.78:48.69:41.53。海洋旅游发展较快,旅游总收入从2010年的23.96亿元增加到2015的65.18亿元,年均增幅22.2%;港航物流发展较慢,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幅分别为6.1%和1.8%;海洋渔业发展平稳,年均增幅达5%。
表2-2 2010-2015年玉环海洋经济发展概况
指标 年份 | 海洋三次 产业结构比 | 港口货物 吞吐/万吨 | 集装箱吞 吐量/万箱 | 接待游客 /万人 | 旅游总收入 /亿元 |
2010 | 15.6:55.1:29.3 | 2258 | 4.2 | 289.77 | 23.96 |
2011 | 12.8 :58.4 :28.8 | 2536 | 4.6 | 351 | 28.94 |
2012 | 9.5 :62.4:28.1 | 2586 | 4.6 | 405.5 | 36.79 |
2013 | 8.2:62:29.8 | 2749 | 5.6 | 464 | 44.17 |
2014 | 8.5:58.5:33 | 3026 | 5.2 | 520.41 | 49.73 |
2015 | 9.78:48.69:41.53 | 3095 | 4.6 | 648.44 | 65.18 |
3.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
对台直航客货滚装码头完成建设,楚门至大麦屿疏港公路、76省道复线清港连接线工程、大麦屿兴港路改建工程建成通车,泽国至大麦屿疏港公路工程玉环段、S226温岭岙环至玉环龙溪段改建工程(玉环段)、乐清湾大桥主体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海山横床、下栈台、鸡山岛等陆岛码头建成,陆海交通逐步完善。
4.海洋生态保护日益增强
海洋保护区和人工鱼礁建设不断推进,伏季休渔制度继续贯彻实施,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完成一批海洋生态监测站建设,海洋及海岸工程的环境监管力度逐步增强,临港产业的陆源污染整治、“碧海”专项综合执法行动持续开展;茅埏岛红树林种植等生态修复项目稳步推进,创新海洋环境保护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农村与工业排污权交易改革。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海洋经济占比不高,与定海、象山以及洞头等沿海(海岛)县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二是海洋产业内部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海洋经济仍以资源性产业为主,新兴产业比重较小,经济带动效应不足,创新能力及产业效率整体偏低。三是海洋科技、人才及资金等要素集聚能力不足,海洋产业投融资体制不健全,产业融资能力弱,资源要素保障力度还需提高。四是海洋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岸海域污染压力仍然严峻。
5.发展条件
(1)经济基础
2015年,玉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8.6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01961元,财政总收入72.3亿元,在全国综合实力中小城市百强评选中排名28位,经济实力居全国海岛县首位。沿海地区产业密集度较高,已形成玉环经济开发区、滨港工业城等发展集聚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171元,年均增长1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586元,年均增长9.4%。总体看,玉环县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优越的财力支撑。
(2)资源基础
玉环集港、岛、涂、景、渔、能等资源于一体,港口岸线资源丰富,全县海岸线长约330公里,大麦屿港是我国沿海8个天然避风港湾之一,也是浙中南及闽北沿海唯一可进第三代以上集装箱船的深水良港,建有3万吨、5万吨和华能玉环电厂7.5万吨(兼靠10万吨)等6个万吨级码头,2015年港区集装箱吞吐量4.6万标箱,货物吞吐量3095万吨。岛屿众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103个。滩涂面积约147.9平方公里,可提供宝贵的土地资源。海湾海峡景观资源独特,滨海及海岛旅游资源极其丰富。海洋渔业资源优良、种类丰富,坎门渔港是国家级中心渔港,海水养殖产业优势突出,全县可养浅海面积超过500平方公里。海洋能源蕴藏丰富,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利用潜力巨大。整体看,先天条件优越为地区发展海洋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3)政策支撑
随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顺利批复,标志着浙江省海洋经济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玉环发展海洋经济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玉环县是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省首个“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也是浙江省的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岛、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和海洋生态旅游岛。此外,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的建设、对台客货运直航的常态化也在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凸显了玉环的特殊地位,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
(二)发展环境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带来的机遇。国家着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并赋予浙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的战略地位,台州着力打造“海上丝路港城”。玉环地处长三角经济区和海西经济区的交汇处,处在温台沿海产业带的中段,是拓展长三角经济圈和深入接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海上桥头堡,该战略的提出为玉环发挥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人文优势,全面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多种政策叠加带来的机遇。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对台经贸合作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推进,为玉环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1〕31号)、《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政策和规划。多重政策叠加与外溢效应,为玉环壮大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县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实施带来的机遇。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建设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一系列“民营+”行动;大力发展湾区经济,着力打造湾区经济发展试验区;加强港口资源整合,积极融入省“五港一体化”战略;加快建设国际智造名城,争创“中国制造2025”试点城市。这为玉环海洋经济发展营造创新创业新环境,有利于促进海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动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县目标,紧紧抓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国家战略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大历史机遇,以科技兴海为先导,以培育海洋产业为抓手,坚持创新驱动、改革推动、开放带动、海陆联动,强化海港、海湾、海岛“三海联动”,全面推动海洋产业的发展,率先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壮大海洋经济规模,提升海洋经济增长质量,推进全岛新型城市化和全岛景区化进程,实现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打造“海上都市、美丽玉环”。
(二)基本原则
海陆统筹联动。坚持海陆产业统筹规划、资源要素统筹配置、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生态环境统筹整治,形成资源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海陆一体化格局。
高端产业带动。坚持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高端产业园区,构建高品质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科技创新支撑。坚持搭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海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进海洋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人海和谐发展。坚持开放与保护并重,加强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大力推行集中集约用海,有效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增强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争取“十三五”期末,初步形成经济总量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管理服务到位、科技支撑良好、生态保障有力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
1.海洋经济总量进一步提升
海洋经济总量进一步提升,海洋辐射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在全国大陆海岛县中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到2020年,海洋经济总产出力争超过380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力争实现110亿元,占地区GDP比重达到18%,对外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2.8亿美元,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0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30万标箱。
2.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以海洋新兴产业为核心,兼顾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服务业培育,全面建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贡献度不断提升。至2020年,海洋三产结构比为6:49:45,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经济的比重达到56%,旅游总收入达126亿元,占海洋经济总产出的比重达33%。
3.海洋科教能力不断提升
“科技强海”战略稳步实施,引进高层次海洋企业、科研机构和人才工作不断推进,海洋科技教育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到2020年,用于海洋经济的研发投入占海洋经济增加值的2.8%,拥有海洋类相关科研机构数量、发明专利总数不低于全国海岛县平均水平,海洋科技贡献率超过80%。
4.海洋资源生态保障日益完善
海岛生态得到有效修复,五水共治有效推进,沿海各类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体系不断完善。至2020年,近岸海域三类水质占海洋面积比重达75%,海洋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0%,自然岸线保有率维持在55%左右,沿海城镇污水处理率高于95%,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超过70%。
表3-1玉环县“十三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 主要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总量 提升 | 海洋经济总产出(亿元) | 266.44 | 380 |
海洋经济增加值(亿元) | 71.83 | 110 |
海洋经济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 | 16.37 | 18 |
对外进出口贸易总额(亿美元) | 35.14 | 42.8 |
结构 优化 | 海洋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的比重(%) | 53 | 56 |
海洋旅游业收入占海洋经济总产出比重(%) | 30 | 33 |
海洋三产结构比重结构 | 9.8:48.7:41.5 | 6:49:45 |
支撑 到位 | 海洋研发投入占海洋经济增加值比重(%) | 1.9 | 2.8 |
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人) | 980 | >1100 |
海洋科研机构数、发明专利数(项) | — | >全国海岛县平均水平 |
海洋科技贡献率(%) | — | >80 |
生态改善 | 海洋保护区覆盖率(%) | 7 | 10 |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70 |
近岸三类以上水质占海洋面积比重 | 60% | 75% |
三、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结合玉环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部署,按照全岛新型城市化和全岛景区化战略要求,注重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着力打造“六区”(海洋服务业发展区、滨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区、港口产业发展区、现代渔业经济区、滨海旅游发展区、海洋生态保护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格局。
(一)海洋服务业发展区
以老城板块(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新城板块(漩门二期、漩门三期和芦浦镇)、小城市板块(楚门镇、清港镇)为核心区域,打造玉环城市拓展和海洋服务业发展的主空间。重点推进老城区服务业业态改造提升、玉环新城(漩门二期、三期)海洋服务功能培育以及楚门小城市培育工作,大力发展海洋旅游、海洋文化创意、海洋科教等海洋服务业,积极建设海洋服务业产业集聚、示范平台。
(二)滨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区
通过高质量打造沙门滨港工业城、干江滨港工业城、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三个功能片区,启动龙溪至干江连接线、环岛快速路(干江至沙门互通)建设,开展西沙门围垦项目前期研究,推进海洋经济转型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海洋产业功能园区,大力发展海洋机械及港航装备零部件、海洋清洁能源等产业使之成为温台沿海产业带的重要节点,玉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集聚的主平台。
(三)港口产业发展区
以大麦屿港区为依托,加快推进码头泊位、物流园区、集疏运体系、配套设施等建设,着力引进和培育临港产业,大力发展物流、能源、贸易、游轮等,推进港口、产业、城市互动发展,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人文交流,重构海陆联动的贸易链和产业链,逐步建设成为长三角对台综合枢纽港、游轮始发港、浙东南集装箱、LNG、散杂货运输中转港。
(四)现代渔业经济区
坎门现代渔港经济区规划面积为25.3平方公里,海域包括里黄湾、坎门湾和乐清湾以及拟建的三期防波堤,陆域包括渔港周边的坎门街道部分村居社区和大麦街道的鲜叠社区。以“渔工辅助,城市为主,以港带城,以城兴港”的特色发展模式,积极拓展坎门城区、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加快港城融合,打造“山海渔韵,乐居港湾”的现代渔港经济区。
(五)滨海旅游发展区
以漩门湾湿地公园、大鹿岛和国家海洋公园为核心区域,深入发掘海岛历史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游、休闲度假游,着力打造成生态休闲度假基地。大力推进海山旅游度假区建设,打造海岛生态、休闲旅游基地,主动与周边区域合作对接,积极开辟海上精品旅游线路,建成浙东南地区重要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
(六)海洋生态保护区
以披山岛为依托的周边海域,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海洋生态保护投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适度发展海洋能源、海岛旅游、生态观光等低污染产业,打造海洋生态保护示范区。
四、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一)港航物流业
1.发展目标
到2020年,大麦屿港口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5000万吨、30万标箱,打造长三角对台贸易物流基地、浙东南重要能源物资储运中转基地、温台地区集装箱转运基地。
2.发展重点
——大宗货物中转运输。依托大麦屿港区,大力发展石油、煤炭、钢材、建材、化工原材料等大宗货物中转运输服务。
——大宗货物及集装箱装卸。积极开展煤炭、石油、钢铁、建材、水泥等大宗散货装卸、集装箱装卸服务。
——大型能源储运。积极发展LNG储运,不断培育油(液化)气贮运服务。
3.空间布局
主要发展区域为大麦屿港区。
4.发展路径
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大麦屿港集疏运体系建设,实施“551工程”,实现“123目标”,从根本上改变我县交通落后的局面。加快沿海高速乐清湾大桥及接线、228国道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疏港公路、S226温岭岙环至玉环龙溪段改建等工程的建设,推进S226玉环县龙溪至坎门段改建、203省道玉环县坎门至大麦屿公路(环岛南路)、台州市域轻轨玉环段、大麦屿货运铁路支线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努力构建“内联外通、内畅外快、陆港对接、高效集疏”的现代运输体系。推进大麦屿7万吨级、10万吨级码头建设,深化港口联盟建设,打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运输通道。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聚力构筑以能源建材产品为主的大宗物资商品交易服务平台和生产资料交易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大麦屿港口物流园区建设,并设立石油化工、煤炭、建材等交易区,推进形成区域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将大麦屿港区打造成为浙东南重要的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大宗商品物流基地和交易中心以及海峡两岸商品交易中心。
培育航运龙头企业。推进县域航运企业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提升航运企业组织化程度,鼓励航运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大运力航运企业为龙头、中等运力企业为骨干、普通运力企业为补充的航运经营主体结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企业上市、港航联盟等形式,支持重点航运企业扩充实力,提升竞争力,加快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航运集团(公司)。
构筑航运信息与金融支撑系统。推进“智慧港航”建设,建立与港务、海事、海关、商检、外贸等职能部门相衔接的电子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港航部门服务能力与信息化水平。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探索设立港口投融资平台、信用担保平台和银港合作平台,创新与港口服务相关的航运保险、产业投资基金、信托和租赁融资等物流金融产品。
(二)海洋旅游业
1.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境内外游客接待900万人次和旅游总收入126亿元,打造国际海岛旅游目的地。
2.发展重点
——生态观光游。依托滩涂湿地等生态功能区,以珍稀动物、森林植被为载体,重点保护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漩门湾观光农业园、海山茅埏岛、大鹿岛、江岩岛等地区旅游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游;依托本岛、披山岛、中鹿岛等区域,积极发展生态养殖观光和生态农业(种植)观光旅游。
——渔业休闲游。以鸡山岛、坎门渔村等为主要区域,以现有旅游公司为主体,发展融体验渔民生活、参与捕捞作业、领略大海风光为一体的渔村体验休闲游。
——休闲度假游。依托大鹿岛、茅埏岛等区域,扩展休闲度假项目,增设参与性海岛游乐健身设施,开发游艇旅游、商务度假、休闲健身等滨海、海岛型度假产品。
3.空间布局
主要分布在漩门湾湿地公园、漩门湾观光农业园、大鹿岛省级风景名胜区、海山旅游度假区、坎门渔村风情旅游区以及鸡山岛、中鹿岛、披山岛等区域。
4.发展路径
推进陆岛联动。推进陆岛旅游环境联动、过程联动和服务联动。利用陆地和有居民海岛缓解无居民海岛的旅游环境承载力,统筹布局县域旅游景点的码头、公路、环保、接待等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保障陆岛旅游资源环境均衡;统筹谋划海岛旅游链,加强陆岛串联,积极开辟漩门湾湿地—海山岛—雁荡山—楠溪江、长屿硐天—坎门—鸡山岛、大鹿岛等精品旅游线路。
加快建设一批旅游项目。以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或省级海岛旅游主体功能专项改革试验区为载体,重点建设一批兼具休闲度假、运动康体、养生养老、商务会议、特色民宿类旅游项目。着力推进海山旅游度假区、披山体验岛、坎门休闲渔港、玉环湖主题乐园、绿岛蓝湾度假区等项目建设。
培育海岛旅游品牌。以漩门湾二期和三期为核心,整合漩门湾观光农业园、世界名柚园,争创山水田园风情的国家5A级综合型旅游景区。加快推进以鸡山岛、大鹿岛、中鹿岛、洋屿岛、披山岛、茅埏岛、横床岛、茅坦岛、大青岛、江岩岛为核心的岛群开发,申报创建国家海洋公园。高起点、高标准抓好旅游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大鹿岛4A级旅游景区、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4A级观光农业园等核心景区影响力。加强旅游资源整合,通过海山旅游度假区、坎门渔乡风情区等重点区块的打造,增强旅游整体竞争力。实施特色加品牌的海洋旅游开发战略,重点打造滨海休闲、海鲜美食两大品牌,打造“游海边、观海景、吃海鲜、住渔家”的个性旅游品牌。
加强旅游宣传推广与合作。做好海岛旅游市场的信息预测、宣传推广,加强大鹿岛、漩门湾湿地公园、海山旅游度假区的形象设计及产品创新,通过网络、媒体、政府公关、展销交流等各种平台扩大旅游市场;继续强化旅游区域合作,加强与温台、台湾的旅游资源整合,共同创新旅游产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旅游协调机构与区域旅游利益分享机制,提升合作水平;继续做响做亮旅游节庆,在办好玉环文旦节、海岛文化节的基础上,谋划若干有特色、有创意、有影响的节事活动,积极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主题活动。
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加快码头、电力、饮水、停车场、亮化等基础工程建设;完善海岛旅游服务配套功能,加快旅游服务、娱乐中心、特色商品市场建设,重点推进玉环海岛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坎门渔情文化特色商贸中心以及星级酒店等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岛旅游功能。加快旅游智慧系统建设,实现旅游智慧服务、管理和营销。
(三)临港装备制造业
1.发展目标
临港装备产业实现稳步增长,到2020年,临港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达50亿元,占整个海洋经济总产值的13%左右,打造浙东南重要的临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2.发展重点
——船舶发动机。重点发展船用低中速柴油机、船用智能型小缸径低速柴油机、LNG船用双燃料/气体发动机等产品;配套发展SCR装置、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智能化电控系统、高效增压器、EGR系统等柴油机关键部件和系统。
——汽摩配。加快发展发动机、高档变速器、高效散热器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迎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加强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部件研发与产业化。
——机床。加快实现从中小型数控机床领域向大中型、重型、高端机床领域拓展,重点发展微特电机、大功率交流伺服电机及控制系统。
——医疗器械。加大技术创新,推进科研机构深度合作,积极发展无菌医疗器械自动化装备。
3.空间布局
主要分布在沙门滨港工业城、干江滨港工业城、大麦屿港区临港工业区和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
4.发展路径
推动临港装备企业间战略合作。采用联合开发、相互持股、并购重组等合作方式,鼓励玉环本地企业与温州、宁波、舟山及台湾等临港装备制造企业间的深度合作,优先引进对玉环临港装备制造业具有重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深化临港装备制造与关键核心部件等产业的战略合作,建立以设备、零部件、材料与附件或关键技术为纽带的战略联盟,打造分工协作的双赢格局。
创新临港装备业现代制造模式。推进临港装备标准模块化制造,重点推进模块化设计、模块化制造、模块化装配在的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总装企业、配套生产企业联合供应商发展紧密型协同制造模式,提升分工专业化水平;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控制等技术对临港装备及配套产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形成“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工业物联网系统;积极实施临港装备绿色制造模式,强化质量体系认证,提高产业资源利用率,不断降低能源消耗。
提高临港装备业人才科技水平。加快引进和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孵化器、科技中介机构等创新载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积极开展多样化校企合作,采用定向、委培或引进的形式,培养高层次科技研发及实用技术人才;借助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创新项目及企业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临港装备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学科技术带头人。
(四)海洋清洁能源产业
1.发展目标
海洋清洁能源利用逐步提高,到2020年,海洋清洁能源占总能源消费的比例达15%左右,打造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2.发展重点
——风能开发及应用。依托沿海丰富的风能资源,积极发展风力发电,加快自主创新、产业优化与行业管理,深入推进大麦屿风电场、华电玉环海上风电场、港北风电场、大园头山等风电场建设步伐。
——太阳能开发及应用。加快太阳能应用推广,重点推进建筑屋顶光伏并网电站以及农光互补发电试点示范。
——潮汐能开发及利用。依托丰富的潮汐能资源,进一步总结现有潮汐能电站的运行经验和技术,开展区域同等条件下潮汐电站的研究、配置工作。
——天然气开发利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依托大麦屿港区LNG储运、玉环LNG燃气电厂、“十三五”城市天然气管网及综合加气气源站等重大项目,推动天然气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
3.空间布局
该产业主要分布在大麦屿、披山、鸡山等周边海域以及干江、沙门、清港、楚门。
4.发展路径
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打造、实施一批海洋清洁能源示范工程,推进大麦屿、披山等海域风能开发应用,重点实施大麦屿风电厂、华电玉环海上风电等示范项目建设;探索推进海山等区域潮汐、波浪等发电应用工程,积极推进晶科电力80MWp农光互补以及中国国家机械集团红地光伏建设,全面推进海洋清洁能源在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深化产业合作。紧紧抓住长三角经济一体化速度加快和经济绿色化发展等机遇,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争取更多的海洋新能源项目应用示范和试点,提高海洋新能源产业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加强和周边地区的产业合作,促进区域间骨干企业和配套企业的共同发展,构建区域间海洋新能源产业链。推进相关产业间协作,引导我县装备制造业加大对重大新能源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
提升清洁能源产业科技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海洋二所、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台州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中心、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推进海洋清洁能源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加快海洋新型能源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制定实施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高端人才计划,建设清洁能源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平台,为地区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海洋生物医药产业
1.发展目标
海洋生物医药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取得新进展,到2020年海洋生物医药产值突破5亿元。
2.发展重点
——海洋生物药品。培育和引进一批高科技企业,开发海洋生物医药产品,重点利用海洋废弃物,开发提炼甲壳素及其衍生物,打造国内重要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甲壳素生产基地。
——海洋功能食品。鼓励和扶持骨干企业开展海洋保健食品开发研究,挖掘海洋生物资源中保健食品开发的巨大潜力,努力形成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新亮点。
3.空间布局
主要布局在坎门、干江等区域。
4.发展路径
推动企业间联合与集群化发展。完善政府、行业、企业间的信息渠道,积极推进生物医药企业间的并购重组及各式联合,重点依托浙江金壳药业、澳兴生物科技及台州丰润生化公司等骨干企业资源(如科研平台、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品牌影响力等),培育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不断培育体系完整的现代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联合,通过关键项目、创新激励及课题招标等形式解决一批海洋生物产业关键技术,加大玉环现有产业资源的整合力度,完善海洋生物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以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提升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连带培育相关配套产业,构筑优势产业创新链。
增强产业资金投入与政策保障。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稳定可靠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投入保障体系;引导各类风投基金、外资、民间资本投向海洋生物医药领域,并积极落实企业在贷款、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六)现代海洋渔业
1.发展目标
海洋捕捞量实现零增长,海水养殖产量基本稳定,到2020年,渔业经济总产值达50亿元。
2.发展重点
——远洋渔业。以坎门国家中心渔港、鸡山一级渔港和大麦屿二级渔港等为依托,以国内捕捞和远洋船队为支撑,建设较高水平的海洋捕捞和远洋渔业基地,建成浙东南现代化渔业基地。
——海水养殖。以芦浦、鸡山等海域为依托,建设海岛特色海水养殖基地,重点建设坎门湾、鸡山岛、乐清湾等海水养殖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浅海生态渔业、滩涂特色和深水网箱养殖以及紫菜、海带种植。
——水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建设原料供应、生产加工、贸易流通三大体系,加大水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形成以精深加工为导向、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格局。
——休闲渔业。把海洋渔业与观光、休闲渔业结合起来,以渔家乐为主打品牌,建设温台区域海岛型休闲渔业基地。
3.空间布局
主要布局在坎门中心渔港、鸡山渔港、大麦屿渔港以及芦浦、中鹿岛、披山岛等周边海域。
4.发展路径
推进海洋渔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为导向,加大渔业二、三产业的发展力度,大力实施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引导捕捞渔民向养殖、加工、流通等二三产业转移,推动近海捕捞向远洋捕捞转变、传统滩涂养殖向浅海生态养殖转变、水产品加工产业由初级冷藏向精深加工转变,促进海洋渔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推进海洋渔业产业化、集约化、组织化和标准化进程。
健全海洋渔业支撑体系。重点抓好专业化市场交易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及物流运输体系建设。积极建设区域性的水产品交易中心,重点在坎门、大麦屿渔港等地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水产品冰鲜、海产干货等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加快构建渔技推广、渔业信息服务、水产品质量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海洋渔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渔业流通业态,完善物流支撑体系。
创新海洋渔业经营组织形式。依托渔港经济区,积极培育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渔业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基地+渔户”生产经营模式,促进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政府推动下的“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养殖渔户”的产业化新模式,解决养殖渔户融资难问题;积极发展渔业中介组织,鼓励渔民和企业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开展多形式的合作与服务,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渔业组织化水平。
推动海洋渔业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水域滩涂养殖权、捕捞权制度,依法规范水域滩涂使用权的出租、转让和抵押行为,建立水域滩涂征用、资源损害补(赔)偿制度;健全现代渔业增养殖、近远海捕捞等保险试点,建立健全有财政支持的较稳定的渔业风险保障制度;探索建立碳汇渔业补偿机制,对贝藻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等碳汇渔业进行补贴,促进低碳海洋生态渔业发展。
五、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工作载体和重要支撑,完善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储备库,集中力量推进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强化项目前期和组织领导,优化项目审批机制,强化项目管理,科学编制和有效执行投资计划,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推进机制,为玉环海洋经济巩固、提升和跨越发展提供强力保障。“十三五”时期,规划建设重大项目84个,项目总投资1181.33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616.82亿元。
(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重大项目7个,总投资87.2亿元,“十三五”规划投资57.5亿元。其中续建3个,新建4个。
(二)港航物流服务体系重大项目
规划建设港航物流服务体系重大项目19个,总投资471.16亿元,“十三五”规划投资193.74亿元。其中续建8个,新建11个。
(三)海洋能源重大项目
规划建设海洋能源重大项目12个,总投资408.56亿元,“十三五”规划投资219.52亿元。其中续建1个,新建11个。
(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
规划建设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22个,总投资91.89亿元,“十三五”规划投资78.88亿元。其中续建4个,新建18个。
(五)现代海洋服务业重大项目
规划建设现代海洋服务业重大项目10个,总投资88.39亿元,“十三五”规划投资41.21亿元。其中续建7个,新建3个。
(六)海洋科创和生态保护重大项目
规划建设海洋科创和生态保护重大项目14个,总投资34.13亿元,“十三五”规划投资25.97亿元。其中续建4个,新建10个。
“十三五”时期玉环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概览表
项目类别 | 项目个数 | 项目总投资 (亿元) | 其中:“十三五” 投资(亿元) |
基础设施 | 7 | 87.2 | 57.5 |
沿海及海岛地区基础设施 | 5 | 74 | 49.5 |
滩涂围垦 | 2 | 13.2 | 8 |
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 19 | 471.16 | 193.74 |
港口码头 | 3 | 18.539 | 6.85 |
集疏运网络 | 14 | 43.74 | 18.46 |
物流交易平台 | 2 | 15.2 | 2.3 |
海洋能源 | 12 | 408.56 | 219.52 |
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 22 | 91.89 | 78.88 |
临港装备制造 | 13 | 61.6 | 61.05 |
海洋医药和生物制品 | 5 | 10.1 | 10.1 |
现代海洋渔业 | 4 | 20.19 | 7.73 |
现代海洋服务业 | 10 | 88.39 | 41.21 |
海洋商贸服务 | 7 | 41.09 | 19.21 |
滨海旅游 | 3 | 47.3 | 22 |
海洋科创和生态保护 | 14 | 34.13 | 25.97 |
海洋科教创新 | 10 | 26.23 | 22.34 |
海洋生态保护 | 4 | 7.9 | 3.63 |
合计 | 84 | 1181.33 | 616.82 |
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一)强化海洋污染综合防治
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逐步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重点治理和保护河口、海湾及城市附近海域。加强入海江河的水环境治理,减少入海污染物。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工业废渣,严格限制重金属、有毒物质和难降解污染物排放入海。
加强海上污染源管理。严格控制养殖自身污染,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生态型种养殖业。提高船舶和港口防污设备的配备率,做到达标排放。海上石油生产及运输设施要配备防油污设备和器材,减少突发性污染事故。
(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近海重要生态功能区,建立、完善各具特色的海洋自然保护区,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积极开展海洋生态调查,重点开展海草床、河口、滨海湿地等特殊海洋生态系及其生物多样性的调查、研究与保护。加强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近海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修复和治理。重点推进乐清湾、大麦屿港等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建设一批海洋生态监测站。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海洋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强近海资源养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严格禁止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捕捞,控制渔船数量与总功率,严格执行沿海开发准入门槛、落实环境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海洋渔业生态环境。
(三)创新海洋环境保护机制
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海洋环境容量。积极推进农业、农村与工业排污权交易改革,使农业、农村通过污染治理削减下的污染物指标为企业有偿使用,缓解环境容量指标紧张压力,优先支持和重点保证沿海开发重点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
积极开展区域环境保护与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地方海洋生态保护规章制度,加快建设高素质、规范化的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在入海污染源联合监控、海洋污染协同治理、重大海洋污损事件防范应对、涉海联合执法及废弃物倾倒监管等领域与周边开展广泛合作,不断提升合作水平。
七、保障措施
针对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按照“立足短板,重点突破,管建结合、突出特色”的思路,在宏观引导、发展环境、扩大开放等方面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形成玉环“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新优势。
(一)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加强海洋科技攻关与管理。围绕玉环海洋特色产业发展,重点加强临港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开发应用、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平台建设,着力开发新产品,逐步形成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化生产基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商标、品牌等产权信息库,积极保障各类主体的知识产权成果。
加大海洋科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制订优惠人才政策,引进国内外优秀的海洋科技人才,注重吸纳学科带头人和带项目的高科技人才。开展多层次海洋技术教育和培训,大力培育涉及海洋管理、海洋环保、海洋经济、海洋科技和海洋教育等方面的适用人才。
加强海洋科技平台建设。围绕各类海洋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县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企业孵化器,积极引入一批海洋科研机构,加强同国家海洋局海洋二所、浙江海洋学院等国内、省内海洋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海洋经济研究院,提升玉环海洋科技整体实力。
(二)健全海洋管理与开发机制
深化综合管理。强化玉环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职责功能,协调解决涉及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精心组织实施方案,通过县海经办,加强与省、市海经办的及时沟通衔接。完善海洋经济发展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对全县的海洋经济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切实提高协调管理能力。
健全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各部门要把海洋经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定推动海洋综合开发的措施办法,强化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配套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的监测预测,根据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建立科学、务实的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按期分析海洋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强化宣传引导机制。针对各级各部门对海洋经济概念模糊、认识不足的问题,建议组织部门把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海洋经济政策学习。建议宣传部门把海洋经济作为宣传重点之一,通过县委讲师团、“两台一报一网”等媒介加强海洋文化宣传,努力营造“合力兴海”的良好氛围。
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将支撑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列入上级规划范围,争取更多的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投向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科技研发以及海洋三次产业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引导和培育;创新投融资方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投向海洋经济。
(三)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
完善落实海洋经济扶持政策。针对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新的扶持政策,构造较为宽松的政策平台。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在市场准入、土地和海洋使用、投融资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各政策主管部门要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实,主动做好服务。
贯彻执行海洋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海洋区域开发、海洋自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海岸带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理顺海洋管理体制,建立适应海洋经济发展的统一协调机制,维护海洋经济领域的市场秩序,推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健全海洋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海洋地理信息系统,加强岸基海洋监测站,建立多功能的监测系统,提高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加强风暴潮、台风、赤潮等海洋灾害防治,建立海洋灾害的预警、防御体系和海上救捞机构,提高应对灾害性天气和突发性海难事件的能力。
(四)拓展海洋经济开放空间
扩大对外合作。进一步推进海洋产业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对外开放,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进入玉环海洋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滨海旅游、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同时,制定鼓励开发海洋资源和海洋产业的政策措施,吸引外资、民间投资积极进入海洋领域投资创业,推动人才、资金、技术向海洋领域集聚,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认真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和“走出去”战略,抓好大麦屿港区、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海山旅游度假区等工程建设。
加强对外经贸。紧抓对台客货运直航的有利契机,利用自身已有的发展基础,加强对台小额贸易,进一步拓展对外贸易份额,增强对大麦屿港口以至周边区域的辐射功能。积极鼓励涉海企业走出去,逐步建立和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参与国际竞争,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同时,要大力推动涉海企业国际化,支持优势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兴办贸易机构和加工企业,鼓励从事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