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规定 > 本级文件

玉公开办发〔2017〕4号关于印发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玉环市 发布时间:2017-10-30 09:44 浏览次数:

来源:玉环市
发布时间:2017-10-30 09:44

 

 

玉公开办发〔20174

 

 


关于印发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030

(此件公开发布)


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增强决策透明度,保障聘请的利益相关方代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党群关系,广纳民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涉及下列议题的会议,可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

(一)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二)其他有必要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的问题。

第三条  利益相关方代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的热情;

(二)为人正直,公正无私,善于谏言,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广大党员群众的意愿;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

第四条  安排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的会议,应提前3日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列席会议的代表。

第五条  列席代表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在会前或会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由具体负责人进行归纳整理,对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和会议决定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列席会议的代表。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玉环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030

 


 

 

 

 

 

 

 

 

 

 

 

 

 

 

 

 

 

 

 

 

 

 

 

 

 

 

 

 

 

 

 

玉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030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