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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731G/2020-01197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综合类,农业
发布机构: 清港镇 发文日期: 2020-01-19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清政〔2019〕114号

关于印发《清港镇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清港镇 发布时间:2020-01-19 10:50 浏览次数:

来源:清港镇
发布时间:2020-01-19 10:50


 

 

关于印发《清港镇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相关部门站所:

《清港镇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1982


 

 

清港镇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变型拖拉机淘汰步伐,坚决防范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台政办函〔201927)、《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鼓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1934)、《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清港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彻底消除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平安清港”建设夯实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98月底前,完成全镇重点管控的44辆变型拖拉机;20206月底前,完成全镇在册143辆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其中本年度到期的9辆须在20191231之前报废淘汰。

三、重点管控车辆报废淘汰办法

(一)重点管控车辆对象。重点管控车辆是指浙江省农机监理系统显示的达到报废年限未报废、逾期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以及排摸出的外省籍拖拉机。

(二)淘汰方式。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未报废和逾期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所在村驻村干部、村干部要督促拖拉机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废手续并依法拆解机体;对于外省籍拖拉机,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玉环市变型拖拉机限行政策进行查扣,所在村按照拖拉机实际拥有人居住地(暂住地)管理原则,上门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劝离工作,对于同意驶离的,签订《外省籍拖拉机驶离玉环责任承诺书》。重点管控车辆逾期不主动办理报废淘汰的,将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废措施。

(三)补偿享受条件。达到报废年限未报废、逾期未年检的变型拖拉机,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按正规程序办理报废的,可申请享受浙江省高耗能报废拖拉机补偿政策(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除外),大中型变型拖拉机补贴0.35/台,小型变型拖拉机补贴0.15/台,并到正规报废场浙东废旧汽车回收公司以900/吨的价格进行回收拆解。如车主自行卖废铁的,需对机体拍照取证,车主书面承诺签字(后者不享受补贴)。

四、提前报废淘汰补偿办法

(一)补偿原则。按照“提前报废、差别补偿”的原则,依据拖拉机注册登记年限和报废时间,对实施提前报废、符合补偿条件的变型拖拉机,在享受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政策基础上,给予追加提前报废补偿。

(二)补偿对象及条件。本办法报废淘汰的变型拖拉机主要为大中型变型拖拉机和小型变型拖拉机。申请提前报废补偿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玉环市农机主管部门注册登记;

2、20191231(不含)以后达到报废年限;

3、补偿申请人与变型拖拉机产权关系清晰无异议;

4、报废拖拉机完整性符合《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1、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2、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3、变型拖拉机所有人为财政供养的;

4、达到正常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

5、其他不符合提前报废补偿条件的。

(三)实施时间补偿标准

1、实施时间:2019812020630

2、补偿标准:在享受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政策的基础上,依据拖拉机注册登记年度,对大中型变型拖拉机每提前1个年度报废,追加补偿0.30万元/台、小型变型拖拉机每提前1个年度报废,追加补偿0.15万元/台;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参照小型执行(详见附件2)。

(四)补偿程序。根据本方案,申请人向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补偿资金所需资料,按照《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办法》,一并给予办理拖拉机提前报废补偿和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偿资金在资料审核、汇总、公示、复核以后下达并拨付申请人。

(五)治理措施。实施拖拉机道路限行和行业禁入规定,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确因农业生产需要从事道路运输的,严格实行通行证管理,由农水部门确认后,公安部门办理指定路线、时间的通行证。全面实施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和建筑工地、工矿企业等领域拖拉机禁入规定。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98月)。制订并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通知到位。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8月—20204月) 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拖拉机道路限行规定和尾气环保检测等措施,加强联合执法,精心组织实施,不定期开展督导,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如期完成重点管控变型拖拉机的清零任务,顺利实现在册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目标。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5月—20206)。在继续实施提前报废的过程中,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并对成效进行全面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清港镇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村(居)、有关科室站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认识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对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属地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网格员等的宣教作用,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宣传横幅悬挂、短信及资料发送等多种形式,向每位机主传达讲解提前报废相关政策,确保宣教工作无遗漏、无死角,做到“严查无退路”与“报废享补助”两手抓,逐步引导主动报废。

(三)强化联合执法。各相关科室站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矛盾风险的有效防范与化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对于村级无牌无证的环卫车辆,由卫计办牵头落实淘汰。

(四)加强督查追责。各村、有关科室站所要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把工作细化到人,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周、月对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专项整治工作敷衍、进度缓慢的镇纪委将予以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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