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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0-10444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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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第5号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1-28 11:27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1-28 11:27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居家隔离人员必须服从隔离管控要求,不得离开居住场所、不得故意隐瞒症状、不得和家人近距离接触、不得招呼亲朋好友上门走动。

二、对违反隔离管控要求的居家隔离人员,一律采取强制措施送至集中安置点强制留置,造成不利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2345。



玉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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