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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307795338C/2020-1004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0-10-30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行政监管 文件编号: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8期)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0-30 09:12 浏览次数: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0-30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8期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示的监督抽检信息是近期玉环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生产环节20家经营单位4大类食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饮料、糕点,涉及流通环节54家经营单位8大类食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饮料,涉及餐饮环节54家经营单位4大类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调味品。抽检覆盖玉环市128家经营单位共293批次,检验合格214批次,不合格79批次,合格率73.04%。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玉环周锰食品加工小作坊(玉环市玉城街道民建路县东菜场)生产经营的鲜切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36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林丙银(玉环市大麦屿开发区菜市场)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为14.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三)梁伟(玉环市大麦屿开发区菜市场)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为11.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四)郭昌乾(玉环市清港下湫综合市场)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为9.4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4-氯苯氧乙酸检出值为28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五)毛惠琴(玉环市坎门街道新大街坎门菜市场)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为14.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六)玉环金亚水产品经营部(刘金女)(玉环市城关中心菜市场)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45.3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七)玉环臻笼记小吃店(玉环市楚门镇南兴西路389号、391号)的复用餐饮具(汤匙、醋碟、大碗、黑色碗、盆、白平盆),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玉环家孚餐饮店(玉环市楚门镇环保中路255号(印象广场1楼019号商铺))的复用餐饮具(茶杯、小碗、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玉环世云餐饮店(玉环市楚门镇环保中路49号)的复用餐饮具(勺子、筷子、汤勺),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玉环名肴食府餐饮店(玉环市楚门镇直塘村(泽坎线与环保路十字东南角))的复用餐饮具(小方盘、大黑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玉环蔚蓝餐饮店(玉环市海山乡海山村朝霞路22号)的复用餐饮具(炒菜盘、小汤盘、小炒盘、主食盘、鱼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二)玉环凯蓝农家乐餐厅(玉环市芦浦镇西塘村西塘大道88号)的复用餐饮具(方盘、荷花圆盘、花形盘、凹凸盘、大圆盘、八角盘、扇形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玉环好去处餐厅(玉环经济开发区华龙阳光星城13号)的复用餐饮具(船形盘、小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玉环美业餐厅(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中部华龙阳光星城17号)的复用餐饮具(长方盘、小船形盘、椭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玉环市沙门富丽华酒楼(玉环市沙门镇沙门村新民小区(附属房))的复用餐饮具(长方冷菜盘、冷菜碗、凹形长方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六)玉环市沙门果丽小学(玉环市沙门镇瑶坑村)的复用餐饮具(平打菜勺、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玉环江家里快餐店(玉环市沙门镇银涛路11-32、11-33、11-35号)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小碗2、大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八)玉环县沙门镇初级中学(玉环县沙门镇都灯村)的复用餐饮具(打汤勺),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十九)玉环客如云来小炒店(玉环市龙溪镇邱家新村1号楼)的复用餐饮具(炒盘、点心盘、大鱼盘、小鱼盘、棕色汤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玉环市为鱼停留餐厅(玉环市龙溪镇邱岭村龙翔南路)的复用餐饮具(小炒盘、炒面盘、红烧盆、白煮盘、盐水盘、家烧盘、冷菜盘1、冷菜盘3、冷菜盘4、打饭勺),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一)玉环治斌饭店(玉环市龙溪镇凤凰村渡头大坝)的复用餐饮具(不锈钢盆、不锈钢碗、汤碗、长方盘、醋碟、圆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二)玉环县全家饭店(玉环县龙溪镇渡头村(大坝转弯处第一幢第二、三、四间))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圆盘、饭勺),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三)玉环市渡头滨江饭店(玉环市龙溪镇渡头村新园路22号)的复用餐饮具(汤勺、花边汤碗、白汤碗、大圆盘、花边盘、四角边盘、长方盘、方形冷菜盘、花边冷菜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玉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所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具体信息见附件。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

1.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8期)--214批次合格.xls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0年第8期)抽检293批次-79批次不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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