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2号)和台州市老龄办《关于调整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台老龄工办【201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将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老年人的高龄补贴提高到每月50元。该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