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88K/2020-103771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沙门镇 | 发文日期: | 2020-05-06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沙政发〔2020〕7号 |
关于印发沙门镇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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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科室,在镇各相关基层站所: 《沙门镇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沙门镇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 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巩固“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成果,聚焦扫盲区、除死角、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以安全生产绩效为小康增色。根据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0〕8号)和玉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玉环市开展“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加工制造、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八大行业领域“守底线、遏事故”安全生产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市(县)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组织开展八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使沙门在为加快推进我市新时代美丽玉环建设、打造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消防领域。深入推进“五大”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深化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动态巡查整治,强化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确保红色类出租房及时销号;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加快多产权、多业主和无物业维修资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加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率、消防设施完好率、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100%;加快实现“九小”场所底数“清底”100%和“硬隔离”措施100%;推进规上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成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镇消防铁拳办、镇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村) (二)道路交通领域。深化路长制、亡人事故现场领导到场、督查督办、红黄牌警示等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以“简单、实用、安全”为原则,全面推进路口标准化治理,按照即将出台的《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施工规范》要求,持续推行道路安全隐患找茬机制,梳理和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深入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专项整治,推广非机动车非现场抓拍,加大曝光力度,提升小微车辆头盔戴好率、守法率;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深化宗教场所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和“一对一”帮扶;严管大货车交通违法,严查超载、超限、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工程运输车整治,落实工程运输企业“自律管理”七个停运、工程运输车“常态严管”七个一律、工程运输车积分制等自律管理措施;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源头管理,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推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实施危桥改造;以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行安全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交警龙溪(沙门)中队、村镇建设办,各村) (三)渔业船舶领域。以渔船安全管理“十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牵引,持续加大渔船安全隐患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全力消除渔船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渔船安全隐患治理闭环管理,重点针对渔船开展防火、防碰撞、防倾覆专项整治。部门协同,属地管理,持续组织开展“三无”船舶清剿纳规。加强渔船应急管理指挥能力建设,强化动态编组、终端离线、敏感水域管控和应急救援工作;深化四类涉渔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职务船员配备率和普通船员应急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农业和新农村办,各涉渔村) (四)危险化学品领域。 (1)危化品生产、经营环节。严格落实“两个导则”,实施化工集聚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改造提升工作,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关闭工作;开展2019年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完善“四查四改”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动火作业、业务外包、变更管理、设施检修、受限空间、危险品仓储等六个环节,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零发生。 (2)危化品运输环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危化品车辆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结合沙门实际,相应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全覆盖宣贯工程、危货电子运单深化应用提升工程、危货车辆停车场建设工程、危货常压罐车专项治理工程、货运行业综合监督检查工程“五大安全工程”。 (3)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做好全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废弃危化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及时处置到位。加强区域环境安全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要求,强化对医化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机制落实情况、应急池日常管理、危化品及存储场所管理、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行销号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4)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业。对辖区内所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一家(企)一档”要求,建立健全本辖区内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管理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不漏管、不失控;强化管理制度落实,督促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流向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督促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规范使用“浙江省危险物品治安防控智能应用平台”,全面录入企业基础信息,实时登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全环节要素信息。(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沙门环保所、交警龙溪(沙门)中队等) (五)建设施工领域。 (1)房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深基坑工程、超高超重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全面排查城镇供水、排水工程中的基坑(槽)、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全面开展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 (3)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爆破作业等)管控,严厉打击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其他相关科室和镇属各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办、农业和新农村办等,各村) (六)加工制造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摸排制造业企业底数,特别是精确摸排重点监管的“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底数,健全重点监管行业企业要素数据;根据风险防控指南,开展制造业企业生产安全风险辨识,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重点是精确绘制“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建立健全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园等平台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经济发展办、镇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村) (七)城镇燃气领域。强化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管理,重点检查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等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城镇燃气设施的安全范围内施工保护情况等方面;加强燃气经营环节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非自由产权瓶充装等违法行为;规范瓶装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按要求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加强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已失效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被撤销、吊销餐饮场所卫生许可以及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关闭的餐饮场所,依法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沙门中队、沙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各村) (八)特种设备领域。加强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督促企业应用浙江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DB33/T2126-2018)开展自我评价,并把自评结果录入《浙江省特种设备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治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以及医药化工、氨制冷和燃气充装等单位使用的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住宅小区电梯、电站锅炉范围内的管道和叉车等开展安全整治。(责任单位: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沙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镇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村)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宣贯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攻坚战动员部署,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2月10日)。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要统筹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战,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强化闭环管理,有效消除隐患,确保整治工作出成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各项攻坚战成效,提炼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措施,实现以制度管安全管长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八大领域攻坚战作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仗,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基层、监督检查到岗位,坚决打好打赢八大领域攻坚战,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坚决担负“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深入排查,挂牌督办。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由行政执法人员和专门技术人员组成的暗访组,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活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本地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对一般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滚动挂牌、滚动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 (三)加强会商,及时通报。每月召开1次会商会,听取各村、各科室及镇属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实施“月会商、月通报”制度,强化会商研判,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并明确下一步监管检查重点,实现精准监管、精准预防,推进八大领域攻坚战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督促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深化专项整治。对被台州市、玉环市等上级督查发现问题隐患严重的、专项整治期间事故多发或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警示约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科室、镇属各相关单位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加大对攻坚战行动典型经验宣传和重大隐患、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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