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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1-0075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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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关于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梅汛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5:16 浏览次数: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5:16

5月29日,袁家军省长、冯飞常务副省长对梅雨防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袁家军省长批示:“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戒备,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冯飞常务副省长批示:“望各市、各部门抓好落实,使基层紧起来、动起来,对防汛设施安全、地质灾害等隐患、统筹人员转移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再检查、再审视,有针对性完善,特别要避免施工建设毁坏防汛防洪设施”。

为贯彻落实袁家军省长、冯飞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已经进入梅汛期,降雨明显集中的实际情况,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防指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梅汛期降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守和监测预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防指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强降雨的防范工作。气象局、农业农村水利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建集团等部门要加强强降雨期间的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 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和水雨情形势,及时做好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强降雨期间各级防汛责任人、巡查预警责任人要按照预案及时进岗履职,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连续的降雨过程可能导致局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及时督促相关安全责任人、巡查人员进岗履职,切实做好防御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动员基层防汛责任人加强巡查,及时预警、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保障人员安全。

三、加强城乡防洪排涝工作。短时强降水可能导致局部城乡积涝,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建集团要及时检查排水设施,及时疏通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城建集团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城市防洪排涝的应急处置,组织落实好低洼易涝区、地下空间、桥涵、危房、工棚等的防范措施,加强强降雨期间积水抽排,以及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四、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严格落实巡查制度,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工程的巡查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水库堤防安全巡查制度,水库山塘、重要堤防和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强降雨期间加派人员,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在建水利工程要落实好各项应急度汛措施,遇突发险情及时抢险处置。

五、提前做好应急抢险和救援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防指成员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和救援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突害损失。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及时开展强降雨的各项防范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报告有关规定,遇重大险情和灾情,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2020年6月1日9时

抄送:台州市防指办、市委办、市府办、周阳市长、柯寿建副市长、陈威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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