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办理流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及保障金给付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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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及保障金给付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民政部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四、省级法律依据 1.《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人大公告第18号)第十四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2.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调查核实。第十四条 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决定机构 玉环市民政局 九、数量限制 无 十、申请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576-872216141、0576-87339958 办公地址: 玉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8号);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龙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龙溪镇龙翔南路12号);玉环市鸡山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鸡山乡乐宾路126号);海山乡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海山乡迎港路118号); 十四、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初审-公示-审批 十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3工作日 承诺期限:12工作日 时限说明: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审批结果 特困人员供养证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有权享受社会救助。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6-872216141、0576-87339958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6-87250543、0576-87311188或 “0576-12345投诉热线”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受理地点:玉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路128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龙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龙溪镇龙翔南路12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玉环市鸡山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鸡山乡乐宾路126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受理地点:海山乡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海山乡迎港路118号) 受理接待时间:夏令: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冬令: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6-872216141、0576-87339958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无
附录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及保障金给付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在哪里提出申请? 解答: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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