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养育孤儿办理流程: 一、 儿童福利机构通过网络或者现场的方式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 市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 三、 准予办理; 四、 给付孤儿基本生活费; 五、 结束。 社会散居孤儿办理流程: 一、 由孤儿监护人通过网络或者现场的方式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 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工作; 三、 通过初审后,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四、 准予受理后,上报民政局; 五、 市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提出核定、审批意见; 六、 准予办理; 七、 给付孤儿基本生活费; 八、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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