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废止《玉环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服务商推荐目录(第一批)》、《玉环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单)试点服务商名录》(玉发改〔2020〕82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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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玉环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服务商推荐目录(第一批)》、《玉环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单)(保单试点服务商名录》(玉发改〔2020〕82号)。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好《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具体要求,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单)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招投标项目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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