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088K/2021-108044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沙门镇 | 发文日期: | 2021-05-24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沙政发〔2021〕20号 |
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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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企业、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适应我镇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带来的新情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1〕45号)和《2021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市的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二、招生对象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再由学校报教育局备案。初中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准招生。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镇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 四、招生流程 (一)学生入学办法 1.凡户籍(学龄儿童的户口应在当年招生6月15日前登记、迁入)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统一报名(网址:ruxue.tzedu.net.cn);具体时间:6月17日6:00 至 6月21日22:00。 沙门镇学区适龄儿童、少年预就读本镇学校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同时按规定上交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凡未通过网上统一报名的,未经市教育局、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各校一律不得录取;如被学校擅自录取的,市教育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新生入读该校资格。 2.学校在完成学区内计划招生后,如尚有空余学额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1)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其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常住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监护人户籍在沙门且居住在沙门的适龄儿童、少年。 (3)因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滨港教育基金定向企业员工子女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沙门镇牵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生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 (4)2021年度巨龙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由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方案招录。 (5)若还有空余学额招收非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按积分制批次录取。 3.注意事项 (1)同步网上报名。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填报一所学校。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同时按规定上交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同步招生录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由市教育局分阶段(即分符合玉环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公民同步招生、统筹生、积分随迁子女招录三阶段)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如学区公办学校计划数已招满,则由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 (5)符合转学条件的对象,在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中途转学。在玉环市域之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解决。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出现空余学位的,可以接纳符合入学条件或转学条件的对象转学。 (6)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录取系统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提供。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各校录取过程须有纪检部门、公证机构等到场全程监督公证,确保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 凡符合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可以在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就读,凭积分仅需进行网上报名(网址:ruxue.tzedu.net.cn);报名时间7月13-18日。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镇统筹生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7月10日前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招生对象需持户口簿、房产证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注册前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小组。成立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协调和管理招生具体工作,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明确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好落实。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工作;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综治办要统筹协调做好流动人口积分制相关工作。 (三)加大问责追责。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纠正不规范招生行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1717023、81717025) 镇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9900121、89900155) 本办法仅适用于沙门镇2020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若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沙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 沙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池宇志 副组长:阮剑锋 陈志法 林素华 成 员:吴根义 黄惠君 梅 晟 蒋定杰 林将辉 黄祥福 赵福明 邢国君 附件2 沙门镇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沙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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