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619H/2021-1111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31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环评审批结果 | 文件编号: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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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为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7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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