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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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交易主体(现场监管人员、评标专家、招标代理人员、业主代表):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通知如下:一、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业主单位切实落实交易现场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交易活动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二、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人员,必须预留合理时间以接受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必要的登记检查程序,并签署防疫承诺函和个人防疫承诺书(详见附件)。 三、通过省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业主单位和行业监督部门,可根据各地区疫情发展情况,酌情合理调整专家抽取所属区域。 四、参与评标的评审专家健康码、行程码须为绿码,且行程码不带星。台州市外专家另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证明。五、进入交易中心人员不聚集扎堆,严格控制人员距离。交易结束后尽快离开。 附件:1.防疫承诺函 2.个人防疫承诺书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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