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2-1174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20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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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于2014年秋季入学每生每学期350元标准执行至今,台州市在2019年秋季入学时已调整公办普通高中代收费标准一年级每生每学期500元,二、三年级每生每学期400元,台州市周边县、市(区)均作相应调整。考虑到高中阶段课本费、作业本费成本不断增加等因素,为更好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收费行为,促进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局经成本调查,实地走访,认为调价理由充分,可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调价。 二、 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划实施细则》(浙价法〔2008〕62号)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调查、实地走访、联合教育部门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以公示等程序形成了《关于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 三、 起草依据 1、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具体内容有:“公办学历教育收费,公办幼儿园、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2、《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费〔2009〕287号)。 3、《浙江省物价局 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11〕248号)。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作业本、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除上述服务性项目和代收费项目外,各地、各学校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 二、代收费(课本、作业本费)标准 代收费(课本、作业本费)最高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学期500元,学期末按实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原则。课本费为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教科书和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列入教学配套必备的音像教材费用;作业本费为教学计划所需的学生作业本用量费用。 三、公办职业高中代收费参照普通高中代收费标准执行,本通知自2022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林杰 联系电话:0576-8722900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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