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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2-1178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8-01 10:02: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废止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YHD02-2022-0010 发文字号: 玉发改价格〔2022〕87号

玉发改价格〔2022〕87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玉环大剧院广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10:02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10:02

政策解读

JYHD02-2022-0010


 

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玉环大剧院广场停车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等相关规定。经我局资料初审、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就玉环市大剧院广场停车场停车收费批复如下:

一、试行收费标准

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下)免收停车费;停车30分钟到1小时收费1元;1小时到2小时每半小时加收2元;2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3元。尾数取舍:停车时间超过1小时,停车尾数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收,每天每车次最高24元封顶。

二、免收停车费情况

(一)晚上6点到次日早上8点停放车辆免收停车费。

(二)大型会议或重要活动期间,相关参会单位停放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三、其他事项

(一)你公司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服务承诺,对停放的车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三)你公司应对停车收费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做好停车流量数据保存工作。

四、本批复自202281日起执行,试行期限1年。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729

 

 

抄送:台州市发改委,玉环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市场

监管局,玉环市文化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7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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