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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79N/2023-1054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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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教育信息 文件编号:

【政策文件】玉教办〔2023〕3号 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6:28 浏览次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6:28

各市属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将《玉环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学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环市教育局

                             202316

 

玉环市教育局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建设的指导工作,促进和推动家委会依章组建机构,正确履行职责,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家委会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家委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推进,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家委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家委会的重要意义,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以更大的热情,更有效的措施,创造更好的条件,大力推进建立家委会工作。

二、明确家委会的基本职责

家委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一)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二)参与教育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三)沟通学校与家庭。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三、发挥好家委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

家委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一)与学校共同做好德育工作。要及时与学校沟通学生思想状况和班集体情况,经常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解决和化解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烦恼,做好思想工作。经常通过家长了解学生所在班级的情况,及时发现班集体风气和同学之间关系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积极向上、温暖和谐、互助友爱的班集体。

(二)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三)支持和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引导家长积极支持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的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监督学校的课业负担情况,及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改进的建议,与学校共同推进素质教育。

(四)营造良好的家校关系。学校把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家委会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疑问,帮助学校了解情况改进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参与管理所在班级的微信群、QQ群、钉钉群,做好舆论引导,促进家长和家长、家长和老师积极、正面、有效地沟通交流。

四、为家委会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有效参与学校管理,同时,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保障家长委员会对学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开放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家长委员会参与教育工作。此外,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监督指导。学校要监督家委会规范活动经费管理,确保班级学生活动一事一收、一事一结、一事一公开。营造“亲清”家校关系,学校和教师不得借家委会名义进行乱收费、乱摊派本应学校承担的费用。家委会不得向教师赠送礼金、礼卡和礼品,不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谢师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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