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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8894/2023-12955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10-27 16:4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YHD01-2023-0008 | 发文字号: | 玉政办发〔2023〕41号 |
玉政办发〔2023〕41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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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 (2023-2026)
为贯彻落实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提高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落脚点,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和社会性的功能定位,统筹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发展,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促进我市农贸市场跨越式发展,打造成为展现玉环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 二、总体目标 通过四年更新提质行动,努力实现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进入台州市乃至全省前列。到2026年,全市农贸市场创建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5家;打造“社区民生市场”2家、“数字未来市场”2家、“绿色环保市场”3家,新增国有专业化管理市场3家;农贸市场信用管理有效运行率80%,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85%,“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双险投保率100%,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率100%,农贸市场快检覆盖率100%,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使用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市场规划布局优化。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证农贸市场建设用地指标,做到设置合理、布局优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2023年,已有农贸市场的乡镇(街道)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具备创办农贸市场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立至少1家农贸市场,并在2025年前达到二星标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二)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创星。按照《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创星,重点解决建设水平不高、管理手段粗放、长效机制缺乏等问题,实现市场建设星级化、服务均等化、管理标准化。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从实际出发,启动五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培育,争创四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于2023年12月30日前制定相应的四年市场更新提质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并上报市农提办,提高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牵头单位:市农提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三)推进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强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交通秩序和临街店面的管理,维护好市场周边的交易环境。积极引导市场周边流动摊贩至就近农贸市场,鼓励农贸市场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定比例自产自销区,供临时摊位免费摆放。实施城区农贸市场周边小菜店治理“一件事” 改革,加强市场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力度,构建场内场外一体化协同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四)推进无证市场整治规范。开展无证(需取得市场名称登记证)农贸市场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分类处置,限期改造,做到改造提升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因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属地政府确定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须及时进行改造提升、规范管理,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存在安全隐患、未取得相关验收许可等违法行为的由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市农提办;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五)推进新型农贸市场建设。新建民生社区市场,发挥农贸市场民生属性,融合社区服务、邻里中心等功能,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打造一批“十分钟生活圈”的社区型市场。新建数字型市场,探索智慧菜场模式,加快信息化改造,运用“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等数字化手段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方式,为把控全局提供有效抓手,实现高效监管。新建绿色环保型市场,实施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到2023年底,县城以上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市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六)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管理。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经营进程,打造或引进优秀的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村办市场管理。强化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定位,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加大国有资本投入,积极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运用回购、回租、入股、托管等方式,实现村办农贸市场转国有、国有控股或国有经营管理,探索村办市场国有化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公益保险运行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双险落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七)推进市场食品安全闭环。推动全球二维码数字平台(GM2D)在农贸市场落地应用。探索对场内销售熟食卤肉等直接入口食品实施智慧监管。持续推进智慧快检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快检服务流程、优化快检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哨点作用,筑牢市民餐桌安全防线。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关键一环,全面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八)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诚信文明、消防安全、商品质量索证索票、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垃圾分类等基本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户信用评价及信用公示,推行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完善管理评价体系,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贸市场进行抽查测评,实行奖惩挂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九)推进农贸市场公益属性提升。强化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定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应坚持公益优先、全民共享。探索平价农贸市场建设,出台平价农贸市场扶持政策,引导现有农贸市场设立平价摊位、开设平价日。探索建立辖区农贸市场民生价格调节机制,避免摊位租金无限制上涨。鼓励村办农贸市场建立市场专款专用独立账户,积极引导每年至少留出收益总额的30%作为市场可持续发展资金,实现市场发展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农提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计划,全力落实农贸市场更新提质行动。市农提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农提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农贸市场相关的规划、土地、水电费及其他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市农提办;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三)落实资金保障。创建成(包括新建、重建)三星级或省级放心农贸市场的,奖励20万元,续创成功予以减半奖励,内部改造参照续创奖励;创建成(包括新建、重建)四星级或省级五化农贸市场的,奖励50万元,续创成功予以减半奖励,内部改造参照续创奖励;创建成(包括新建、重建)五星级农贸市场的,奖励100万元,续创成功予以减半奖励,内部改造参照续创奖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贸市场更新提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将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市农提办要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并列入对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督查考核,要做好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等工作,开展市场长效管理、文明卫生、食品安全、塑料限塑、联络员制管理等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确保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牵头单位:市农提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 本行动计划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2023年玉环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任务分解表 2.玉环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任务总表
附件1 2023年玉环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任务分解表
附件2 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任务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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