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大麦屿港区边检500吨级公务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2023022)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4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8877740。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邮编:318000;电话:0576-89069093。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邮编:317600;电话:0576-87221829。 报告表名称 | 编制主体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公顷) | 台州港大麦屿港区边检500吨级公务码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麦屿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位于台州港大麦屿港区中部,引航站码头和海事码头之间 | 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 0.9114 |
f5bf7591a8c649299d34f725a1ea4264.pdf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