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对内对外的组织协调工作: (1)落实、督促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完成; (2)拟订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 (3)协调、完善各部门工作岗位责任制; (4)负责对外接待和宣传工作。 2、负责中心文秘工作: (1)文书往来和印信管理; (2)起草中心工作总结、报告文件、记录和整理工作会议、大事记等; (3)负责文书核稿工作,并分类收集归档。 3、负责人事、财务管理: (1)负责职工人事档案以及职工调配、辞聘与岗位考核日常工作; (2)审核、调整和报批职工劳动工资、业务培训、职称评聘等有关工作; (3)制定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负责中心会计核算、财务计划、财务预算的分编制度和执行分析工作。 4、负责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 (1)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和保管; (2)车辆的安全运行、维修等工作; (3)低质易耗办公用品的管理; (4)安全消防、保卫等管理工作; (5)场地的保洁和绿化工作。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建设工程交易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 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发包承包交易的入场登记服务。 3、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信息的发布。 4、负责投标企业数据库的建立、维护等管理。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场地安排。 6、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评标专家的抽取。 7、负责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项目的相关数据整理、资料收集工作。 8、负责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政府采购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负责中心政府采购有关规则和制度的拟定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县本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的政府采购; 3、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实施招标、谈判、询价等采购活动和合同签订事宜; 4、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督促合同履行,并对合同预以鉴证; 5、负责政府采购的信息发布和结果公告发布; 6、负责审核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7、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协调、处理采购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疑问事项; 9、负责统计报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妥善保存政府采购文件; 10、负责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收集,提供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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